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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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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棚閒話:唐代的酒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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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酒宴時行酒令。

熊 明

 酒令是飲宴時勸酒佐興的一種遊戲。最初是指在宴席上監督他人飲酒之人,先秦時代就已有之,後逐漸演化為遊戲。不過,在唐以前,人們宴集飲酒,以酒令助興還不普遍,《梁書.王規傳》:「湘東王時為京尹,與朝士宴集,屬規為酒令,規從容對曰:『自江左以來,未有此舉。』」王規因為「未有此舉」而不願行令,可見酒令在那時還不流行。

 至唐,宴集飲酒以酒令助興才開始流行起來。當時士人,進士題名後,往往要在曲江宴集,文人多風雅,故席間常設明府(即宴席主持)、錄事(糾察坐客及行酒令之人)以酒令佐興。此風流蕩,逐漸成俗尚,故在唐代,從民間到士林,凡宴飲之會,多行酒令。

 唐時宴飲時所用酒令,主要有三大類,即律令,頭盤,拋打。細分則名目繁多,如「花枝令」、「雅令」、「招手令」、「打令」、「曆日令」、「急口令」等等。唐人詩文中就有吟詠飲酒傳令之事者,如白居易《就花枝》:「就花枝,移酒海,今朝不醉明朝悔,且筭歡娛逐日來,任他容鬢隨年改,醉翻衫袖拋小令,笑擲骰盤呼大采,自量氣力與心情,三五年閒猶得在。」

 流行於唐代社會的酒令,當然也在唐人小說中留下身影,成為唐人小說中一種頗具民俗意義的特殊意象。唐人小說中宴集歡會場景中常有飲酒傳令的描繪,這些酒令或本來就在現實生活中廣為流傳,或出於作者的隨文臆造,但均幽默機趣,多見奇致之思。

 如在《玄怪錄.劉諷》中,描寫一群女鬼置酒於月下歡會,主要場面即為飲酒傳令,先是明府女郎舉觴澆酒,致祝詞;嗣後翹翹錄事獨下一籌,罰蔡家娘子。蔡家娘子持杯受罰。然後又一女鬼起立,提議傳酒令:

 又一女郎起,傳口令,仍抽一翠簪。急說,傳翠簪過令,不通即罰。令曰:「鸞老頭腦好,好頭腦鸞老。」傳說數巡,因令翠綏下坐,使說令。翠綏素吃訥,令至,但稱「鸞老鸞老」。女郎皆大笑曰:「昔賀若弼弄長孫鸞侍郎,以其年老口吃,又無髮,故造此令。」

 鸞老令是唐代廣為流傳的酒令之一,《全唐詩》卷八九七收錄,此令為隋代賀若弼所做,起因如小說中所言:「昔賀若弼弄長孫鸞侍郎,以其年老口吃,又無髮,故造此令。」賀若弼仕周、隋,仕周,官至壽州刺史,襄邑縣公。入隋,因平陳有功,封右武侯大將軍。此為其嘲長孫鸞年老口吃而造,屬於酒令中的急口令,它巧妙利用「l」與「n」、「h」之間的相近發音,造成發音拗折,不易說得流暢,讀來具有十分強烈的喜劇效果,因而也營造出歡快熱烈的氛圍。

 大多數唐人小說中的酒令出於作者的隨文臆造,這些酒令,除營造歡快熱烈的氛圍之外,也成為刻劃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在飲酒傳令中,自然而不動聲色地展現人物的才情與品性。如《玄怪錄.來君綽》,小說裡來君綽與秀才羅巡、羅逖、李萬進等亡命海州,途中夜投一宿處,主人威污蠖「命酒洽坐」,席間主人「談謔交至」,來君綽諸人幾乎「不能對」,於是來君綽欲以酒令挫之:

 君綽頗不能平,欲以理挫之,無計,因舉觴曰:「君綽請起一令,以座中姓名雙聲者,犯罰如律。」君綽曰:「威污蠖。」實譏其姓。眾皆撫手大笑,以為得言。及至污蠖,改令曰:「以座中人姓為歌聲,自二字至五字。」令曰:「羅李,羅來李,羅李羅來,羅李羅李來。」眾皆慚其辯捷。

 來君綽本以別致出奇的酒令挫損威污蠖,卻被對方輕易對出,在相互的酒令對答中,威污蠖的「辯捷」之才也被成功地表現了出來。

 酒令在唐人小說中被創造性地賦予了多種功能,除以上所列之外,有時,酒令也成為小說中男女主人公傳情達意的方式。在酒令遊戲中,還可以寄寓興亡之勢。如《大業拾遺記》中,有一段文字描寫隋煬帝於宮中小會,行左右離閤令,即以拆字喻李淵將代隋煬帝:

 帝於宮中嘗小會,為拆字令,取左右離合之意。時杳孃侍側,帝曰:「我取杳字,為十八日。」杳孃復解羅字為四維,帝顧蕭妃曰:「爾能拆朕字乎?不能當醉一盃。」妃徐曰:「移左畫居右,豈非淵字乎?」時人望多歸唐公,帝聞之不懌,乃言:「吾不知此事,豈為非聖人邪?」

 流行於唐代社會中的酒令,在唐人小說中有多姿多采的呈現,不僅使唐人小說充滿文辨幽默之趣,也成為烘託場景氛圍、塑造人物形象以及建構故事情節的重要手段。同時,這些酒令的存在,無疑也給唐人小說烙上了濃郁的民俗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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