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
去年特首於施政報告中,提到「最低工資」立法這個話題,引來工運分子無限的憧憬。結果,今年特首的施政報告並沒有為「最低工資」立法,改為推出一個自願參加的保安、清潔工的「最低工資保障運動」,我也希望這個運動能成功。不過,畢竟這是一個自願性質的運動,私人企業、私人樓宇的業主委員會是不是願意響應則不得而知。
特區政府在推出這項運動時,說一年後如果運動沒成效,將考慮立法。
外傭也可享受最低工資保障
要真的立法,香港將有大難。許多人看最低工資立法時都以為事不關己,只是私人企業的老闆要面對。一些中產者也認為,保安員加薪水,由眾多的業主分擔,每人分不多,還是負擔得來。基於同情弱者的態度,不少中產者也支持最低工資立法。可是,許多中產者都忘了,他們也是老闆,也是僱主,他們家中的家務助理已經受到最低工資的保障,只不過這個最低工資依然比香港的市場工資低很多。而一般家庭也只願意付最低工資來聘用外來的家務助理。當然,香港為外來的家務助理所訂的最低工資是遠遠高過他們在原居地所能取得的工資,因此他們還是爭著來香港工作。
一旦香港為最低工資立法,香港二十多萬的家務助理的最低工資也必須看齊。如果香港的最低工資是每月6000元,那麼,家務助理的工資就會一躍而成為6000元,試問,香港還有多少家庭有能力每月付6000元聘用家務助理?如果沒能力聘用家務助理,結果是什麼?結果是大量的工作婦女被迫走入廚房。去看看日本,去看看美國、歐洲……
婦女被迫留在家中
有多少婦女結婚後還能出外工作?全世界所有訂有最低工資的國家,絕大部分的婦女在結婚後,生了小孩就留在家裡當家庭主婦,只有極少數高薪的婦女還留在工作場所。今日香港的繁榮,很大的程度是一個家庭有兩個人在工作,合兩人之力賺錢才夠生活,才能維持香港的消費水平。如果婦女因為付不起最低工資而走入廚房,將是一場大災難,希望特區政府不要掉以輕心。
容易引起法律訴訟
也許有人會說,我們可以立法規定最低工資不包括外來的家務助理。
這是行不通的。香港是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區之一,如果立法規定最低工資不包括外來家務助理,那麼立法本身就已經是非法了。外來家務助理工會也必定會把這件事告到法院去。最後,當終審法院下令:全港所有外來家務助理都應該享受最低工資時,我不知道特區政府如何善後,我不知道那些支持立法的立法會議員如何面對他們的選民?
也許又有人會說:「我們可以只為清潔工、保安員訂最低工資」。這更是莫名其妙的立法,馬上會遭平等機會委員會告上法院。而且,家務助理實際上也是在做清潔工作,他們都可以以清潔工的身份要求提高他們的最低工資,所有的事一旦上了法院,香港的前途就繫於幾位法官的一念之間了。(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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