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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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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聯會 統一行規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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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德亮(左二) 表示,訂立行規是為了提供參考意見予地監局。 本報實習記者利建邦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利建邦)地產代理行業在香港已有20多年發展歷史,但一直無一套統一行規讓業界遵從。代表全港2/3地產代理的地產代理業界聯席會議昨宣布,於本月中成立「行業執業規例小組」,希望透過制訂完善、統一行規,提高業內人士專業水平,促進行業發展。

 「執業規例小組」召集人郭德亮表示,由於條例涵蓋地產代理條例及防止賄賂條例,涉及多方面問題,因此需要1年多時間才能完成。制訂「行規」有3大目的:第一,有完整統一的行規予業內遵循,令行業更專業,對消費者更有保障。其次,對於行業或從業員執業上發生問題時,最終可能在審判上發揮作用。第三,使行業有更好發展,令行業更廉潔。

擬訂行規不具法律效力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會長汪敦敬指出,執業規例小組的「行規」並無法律約束力,更不是要中和地產管理監督局(地監局)的作用。但現時地監局內有3/4成員為行外人,有需要業界作出支援,提供參考意見予地監局,達致互助,長遠而言會朝向取得法定地位目標邁進。

 地產代理管理協會會長曹紹偉亦稱,由業外人士指示業界的做法比較被動及不專業,而且預計地監局未來將陸續制訂新規則,因此業界應採取主動,使業內情況變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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