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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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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局突變之罪證確鑿.扁珍共犯 確證貪近千五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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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據中央社3日電:檢調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今天偵結起訴。檢方指出,陳水扁與吳淑珍夫婦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總共假藉國務費核銷機會,從2002年7月到2006年3月,連續詐取新台幣14,808,408元(約3,700,000港元)。由於陳水扁依「憲法」規定具有刑事豁免權,檢方先將吳淑珍等4人提起公訴,至於陳水扁將於卸任後,由檢方追訴。

 案件被起訴者還包括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獲緩起訴被告分別是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李碧君。依「憲法」規定「總統」具有刑事豁免權,檢方將暫時把陳水扁涉及刑事犯罪的卷證,以「暫留」的方式,交由高檢署保管,待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任期屆滿後,將卷證起出追訴陳水扁所涉的貪污行為。

涉案四人 承認偽證

 檢方指出,在偵查過程中,曾天賜、李碧君、林德訓、陳鎮慧等人為了減少吳淑珍所提出發票的數額,在承辦檢察官偵訊時謊稱發票中有900餘萬元由曾天賜提出,用以支付秘密「外交」工作。不過,承辦檢察官在10月31日再度偵訊時,揭示部分證據,這4個人才坦承偽證犯行,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檢察官認為已無再行偵查的必要,於今天偵結起訴。

 檢方指出,吳淑珍在本案中共提出26,758,452元的國務機要費發票。陳水扁於今年8月7日、10月27日兩次應訊時,共提出6件秘密「外交」工作,用以解釋國務機要費發票中出現他人發票的原因。不過,經檢察官偵查結果,認定6件秘密「外交」工作僅有兩件真實存在,另外一件「甲君」案是純屬虛構,其餘3件縱然屬實,但花費與國務機要費的「非機密費」無關。

秘密外交 多為虛構

 檢方表示,本案中除了給付卡西迪公關公司及資助海外民運人士的3家百貨公司禮券發票,合計11,950,044元外,其餘14,808,408元均應列入貪污所得,這部分被起訴的被告只有吳淑珍一人。而3家百貨公司禮券發票部分,因欠缺不法意圖,僅成立偽造文書罪,這部分的被告為吳淑珍、馬永成與林德訓3人。另依偽證罪起訴者,有林德訓與陳鎮慧2人。

扁嫂臨七年以上刑期

 【本報訊】據中央社3日電:高檢署查黑中心指出,雖然陳水扁確有將國務機要費用於秘密「外交」,但也查出陳氏夫婦未將國務機要費「公款法用」。吳淑珍涉及貪污治罪條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該罪的法定刑罰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罰金新台幣6,000萬元(約1,500萬港元)以下。

 檢方起訴書指出,包括陳水扁「移花接木」核銷國務機要費、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李碧君提供給吳淑珍核帳的發票、吳淑珍購買鑽戒報帳約60萬元,「第一家庭」成員陳幸妤(陳水扁女)、陳致中(陳水扁子)、趙建銘(陳幸妤夫)等人私人消費的發票,都應列貪污所得。

扁承認機要費買鑽戒

 檢察官陳瑞仁於10月27日第二度訊問陳水扁,當時陳瑞仁即已查出部分國務費並未用於公務,而是被吳淑珍用於購買私人物品(鑽戒、皮鞋、衣服等),陳水扁坦承是「夫人買來自用、他餽贈給夫人,以及送給外賓」。

 但陳瑞仁在起訴書中認為,國務機要費雖未明言不得犒賞或致贈禮物給夫人,但「總統府」以「事後追認」的方式報帳,也無證據證明購買物品用於公用,因此認定陳氏夫婦涉及貪污。

李登輝證詞釘死阿扁

 據調查,陳水扁在8月7日首度遭陳瑞仁偵訊時,說出國務機要費全都用於秘密「外交」,並提供數10名線民名單供檢察官查證,陳瑞仁為追查陳水扁的說詞,除詳查線民外,另以證人身份請李登輝作證,了解他進行秘密「外交」的作法,而李登輝的證詞,對陳水扁極度不利。

 而由於事涉機密問題,檢方在起訴書中,完全避免提及有關的機密「外交」事項,外界一再質疑的卡西迪密帳部分,是否由國務機要費支付,在起訴書中則未交代,有關秘密「外交」部分,將留待陳水扁任期結束後,相關卷證將由檢方起訴時,送審台北地院審判參考。

檢方稱無外來干預

 【本報訊】據中央社3日電:國務機要費案今天偵查終結,高檢署發言人張文政(見圖)表示,涉案的吳淑珍等6名被告,目前已有部分被告遭檢方限制出境。但究竟是何人、多少位遭檢方限制出境,他則表示不便透露。

部分被告 限制出境

 當被詢及宣佈的時間點以及是否考量到股市(記者會在股市收市後召開),張文政表示,檢方經4個月偵查,過程很艱辛,到上個月底前查明清楚所有事證,花幾天時間整理書類,所以,今天決定將案件公告偵結。

 張文政強調,本案偵查期間以證據為中心,並無政治考量,也無任何外來干預,尤其陳水扁始終尊重司法,「總統府」所有相關人員均充分配合調查。高檢署也感謝社會大眾對司法的支持。

政府高層 人心惶惶

 此外,「總統府」方面與「行政院」中午種種跡象顯示,已感覺檢方今日山雨欲來之勢:「副總統」呂秀蓮中午取消行程,從澎湖趕回;「總統府」副祕書長卓榮泰近午亦不尋常的主動召開記者會,透露國務機要費中使用「發票核銷」的6大「外交」專案;而更詭譎的,各部會首長緊張的用電話互探究竟,政壇出奇的官心惶惶。

扁嫂打點滴 扁子遁美國

 【本報訊】據中通社3日電:在扁嫂吳淑珍被起訴的敏感時刻,吳淑珍表姐王春香放話說,吳淑珍又倒下了,她「天天要打點滴,躺在床上,現在情況很糟糕。」此外,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夫婦,似早就預知,更早在10月底就已經飛往美國,避過這場風波。吳淑珍遭起訴,她的主治大夫兼好友、被稱為官邸御醫的黃芳彥,也從電視新聞中得知訊息。談及扁嫂身體狀況,黃芳彥嘆了口氣,顯得百感交集。禮券案他和吳淑珍全身而退,這一次,黃芳彥只擔心吳淑珍的身體健康,可別在這時候出問題。而已經脫離SOGO禮券案的他,除了表示關心之外,實在也愛莫能助。

陳幸妤取消牙醫門診

 扁嫂吳淑珍遭到起訴的消息傳出後,吳淑珍的女兒陳幸妤今日下午原本的牙醫門診也臨時取消,不願面對媒體。前一陣子陳幸妤才帶著兩個兒子前往日本散心,沒想到好心情沒有維持太久,媽媽吳淑珍確定遭起訴。

外國傳媒第一時間報道

 美國有線電視網:在北京時間3日下午4時38分以最快的速度將扁嫂被高檢起訴的消息放上全球網路新聞,斗大的標題寫著「台灣第一夫人吳淑珍被起訴」。

 英國廣播公司(BBC):第一時間以大紅色Breaking News標誌取代吳淑珍的照片,副標題清楚說明吳淑珍不當利用國務機要費。BBC說,一連串的醜聞已經嚴重打擊陳水扁,扁為家人和官員涉入的醜聞道歉,但是拒絕辭職,並躲過兩次罷免案。

 路透報:引述台灣高檢署書記官長張文政的說法,檢方也懷疑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但是因其受任內享有刑事豁免權的保護而不予起訴,「我們必須等到扁被罷免或者任期結束,才能進一步追究。」

 法新社:以「貪污」這個字來形容吳淑珍。

 新加坡電視台:以頭條播放吳淑珍起訴新聞,並且及時和新加坡駐台北記者電話連線。新加坡記者報道,台灣紅衫軍倒扁氣勢大振,並且認為吳淑珍起訴案將會影響年底北高兩市的市長選舉。

 金融時報:陳水扁2008年卸任,或者被迫提前下台的話有可能面臨起訴。 ■資料來源:東森新聞

「總統府」和陳水扁辯詞回放

 2006年7月19日 「總統府」說明:扁因島內外公共聯繫及民間「外交」工作需要,交由「總統府」機要室委託專人進行必要之工作,其所需之相關支出費用皆依規定據領結報,無所謂貪瀆不法情事。

 7月28日 「總統府」說明:對於外界質疑的發票問題,希望民眾了解並尊重「國家元首」推動「國務」機要工作的必要性及複雜性。

 7月31日 「總統府」說明:陳水扁相關報支皆依程序辦理,絕無徇私、中飽私囊情事。

 8月7日 陳水扁在「總統府」接受陳瑞仁密訊。

 8月20日 吳淑珍在玉山官邸接受陳瑞仁密訊。

 8月12日 陳水扁表示:國務機要費使用,是轉型期後遺症,在改革過程中,不能說過去不可以、過去不對的,就可以原諒,而現在的不可以,就說成是特權、是貪瀆,不能有雙重標準。

 9月5日 陳水扁表示:「國安」密帳、「總統」的私房錢全部繳庫後,機密費不夠,必須要動到其他的國務機要費,所以有很多我們不得不的便宜措施。這一部分我們用其他的單據、發票把它領出來,全部用在公的方面,絕對沒有納入到私人的口袋。

 10月2日 「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表示:國務機要費核銷單據中,確實有購買童書及男錶發票,但沒有李慧芬對外所稱購買女性內衣的發票。「發票」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在於錢的流向絕未中飽私囊。「總統府」自今年9月起取消以往用領據支領國務機要費半數的作法。

 10月5日 「總統府」說明:扁只有提供單據,並未提出所謂「工作人員」名單給檢調單位。 ■資料來源:互聯網

國務機要費案起訴被告

 姓名  職務           起訴罪嫌

 吳淑珍 陳水扁夫人       貪污*、偽造文書

 馬永成 前「總統」辦公室主任  偽造文書

 林德訓 「總統」辦公室主任   偽造文書

 陳鎮慧 「總統府」出納     偽造文書

 曾天賜 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 緩起訴兩年

 李碧君 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  緩起訴兩年

 *案發2002年7月至2006年3月;貪污金額:新台幣14,808,408元(約3,7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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