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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仔祖母昨日出庭作供。
【本報訊】去年8月,7歲男童岑浩賢(見圖)被斬案,涉案的賢仔繼母前男友和負責接送兩刀手之的士司機昨在高院受審,他們同否認一項蓄意傷人罪。控方指,前男友被捕後向警方承認先後收取賢仔繼母4萬2千元,作為安排刀手斬斷賢仔手掌。控方並在庭上播放賢仔遇襲4天後在醫院錄取口供的影帶,他在影帶中說「我補完習跟亞群返屋企,準備過馬路時,有人衝過來將我推倒在地上,用7吋長刀斬我右手背4下,右腿兩下,斬得我好痛,斬到見骨。」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昨在庭上播放一盒於去年8月29日在仁濟醫院兒科病房,替賢仔錄取長達59分鐘的影帶,右手臂戴著繃帶,身穿醫院睡衣的賢仔說:「我在98年6月2日出生,爸爸岑偉成在壽司店工作,媽媽林月明已和爸爸離婚,我跟群群及伯父岑偉民同住在梨木樹h第5座,爸爸和第二個老婆儀姐同住沙田乙明h,我有一個細佬叫岑嘉豪。」,「當日下午5時45分,我被一個戴著口咀帽及口罩、年約18至20歲男子推倒地上,另一人則拉住亞群,我面向地,我抬起頭曾望見斬我的人,他跪在我的左邊,右手拿著一把7吋長的好尖的刀斬向我的右拇指及右膝蓋,他斬完我後逃去,亞群扶我入大堂,保安員報警,當時有個黃議員除了衫幫我包住隻手,後來有醫護人員到場幫我包紮送院。」
遭7吋尖刀斬到見骨
賢仔的69歲亞群作供稱,賢仔父母結婚後不足一年便離婚,賢仔父親在04年與孔敏儀再婚,誕下幼子嘉豪,賢仔自98年便與她同住。去年8月25日下午5時45分,她接賢仔返家途中,突有兩男子衝前,其中一人捉住她的肩膊,不讓她上前,「當時我好驚,看不清楚對方手上是什麼兇器,只不斷見對方同右手猛斬向賢仔手腳,整個過程約10分鐘,兇徒逃走後,我即托住賢仔右手肘,賢仔隻手不斷流血,後來被送入仁濟醫院。」
控方指,雖然案中兩被告未有實際參與斬人,但二人分別在事件中計劃安排或提供協助,亦屬同謀,繼母前男友是整件事的安排者,而的士司機收取4千元報酬負責接送兩刀手。
繼母的前男友曾可威,23歲;的士司機伍德榮,47歲,二人被控蓄意傷害岑浩賢。案中兩名已認罪刀手羅嘉豪和陳展航將於今日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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