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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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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賢仔案 中四刀手做污點證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15]

 【本報訊】7歲男童岑浩賢被斬案中,斬傷賢仔的中四刀手羅嘉豪,昨以污點證人身份出庭供稱,去年8月中賢仔後母的前男友曾可威對他透露「因為個細路好曳,細路後母要斬斷細路隻手。」由於曾可威和後母有聯絡,為免惹警方懷疑,乃要求他幫手,事成有1萬元報酬;他聽見要斬人即呆了及好驚,先後兩度拒絕,但最終答應,並以1千元酬勞找來同班同學陳展航協助。

千元酬勞找同學協助

 羅嘉豪稱:「當日我用左手按著賢仔在地上,右手則持菜刀斬向賢仔的右手4下,然後逃去,我登上預先接載的士後,即激動地致電給曾可威,表示斬了個細路很多刀,隻手都唔斷。」曾可威叫他勿驚怕,盡快把逞兇所穿的衫褲、手套口罩及鴨嘴帽毀滅。他便指示的士司機伍德榮載他和陳展航往沙田中央公園,並在公園公廁內將口罩沖去,黑色T恤及手套則棄置在垃圾桶內;後來曾要他拾回手套,用電油燒掉。

 羅嘉豪指曾可威去年7月初,曾向他展示「細路」的一張貼紙相,著他去毆打該名「細路」,事成後有數百元報酬;他在去年7月8日隨曾可威到梨木樹h第5座,撞倒「細路」後,便腳踢對方的背部,惟曾表示「細路」返家後,仍跳跳紮,故拒絕支付報酬。

 羅續說,他答允曾去斬「細路」後,曾預備了一張提款卡,以讓「細路」的後母可以將斬人費用存入該戶口內。接著,曾約他到九龍城廣場見面,其後曾叫他隨其朋友去刀舖買兩把菜刀,並著他在家中磨利刀,更叫他在斬人後盡快更換一部新手機及新智能卡返深圳與其會合,以免被警方追捕。

 羅嘉豪稱,案發後,曾知會「細路」後母把3萬6千元存入他的戶口內,曾著他先後提取1萬9千元,其中3千元交予曾的兄長,另5千元交予另一男子作為的士費用,然後他到沙田新城市廣場將1千元交給陳展航作酬勞。當晚11時19分他經羅湖返深圳,將提款卡及密碼交予曾可威,曾在深圳四度提取現款。羅於同月31日晚上8時在深圳遭公安拘捕後移交香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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