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7歲男童岑浩賢被斬案,庭上昨日播放首被告曾可威的警方會面錄影帶。涉替賢仔後母孔敏儀安排刀手、司機的曾透露,案發前1個月,孔不斷要求他斬斷賢仔右手,曾認為「因為佢(孔)生了個BB出來,覺得無人照顧係因為岑浩賢,所以對呢個小朋友恨之入骨」。孔曾叮囑他斬「賢仔」時,「最好令他有後遺症、腦震盪之類」,亦曾要求他一定要將賢仔的手斬至斷開兩截,不能駁回,否則不會收到酬勞。
被告曾可威在影帶中多次強調,事發後深感後悔,未想過「賢仔」會被斬至重傷,亦未想過事件會這樣嚴重,他曾考慮自首,不過未行動前已被拘捕。
建議擄上車 再斬甩右手
綽號叫「亞虎」或Tiger的曾憶述,他7年前與孔相戀,不過兩人分手後未有聯絡,直至去年6月孔主動致電他家,兩人才再度接觸,自此幾乎日日通電,亦曾相約外出數次。孔曾向他傾訴家事,指她與丈夫感情出了問題,事件牽涉到賢仔。去年7月中至8月尾,孔不斷叫他斬斷賢仔隻手,更指定是右手。孔又要求他安排一架小型貨車,趁賢仔與他的婆婆步出大廈,即將賢仔捉入車內,在車上一路斬他,直至斬甩隻手。
曾稱,被孔游說斬人初期,不斷採取「拖字訣」,以不同藉口推卻孔的要求,後來他與污點證人羅嘉豪談起這件事,羅稱可以代勞,不過就要求1萬元酬勞,他在不想親自落手的情況下,先後安排包括羅嘉豪在內的兩名刀手,和花5千元租賃一輛的士等進行計劃。事前,他指示兩刀手見到賢仔及其婆婆時,一人負責拉開婆婆,以免傷及無辜,另一人則按下賢仔在地上,對準他的右手手腕位置斬。
他又稱,事發翌日,孔將3萬6千元酬金存入羅嘉豪的銀行戶口,事前亦曾支付6千元買刀錢,及羅於7月初曾毆打賢仔的酬金。
聆訊未畢,今日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