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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黑組探員陳一村教唆行兇者作假口供罪成,被判囚18個月。 資料圖片
【本報訊】大埔區議會副主席溫學濂長女和侄兒於04年被淋鏹水,探員陳一村涉嫌誘使行兇者作假證供,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囚18個月。法官表示相信行兇者的證供,認為公眾人士對警隊誠信有很高要求。
涉溫學濂親屬被淋鏹案
加入警隊近20載的被告陳一村(36歲),案發時為大埔重案二隊的偵緝警員,控罪指他於去年2月25日,就一宗傷人案教唆疑犯陳英健作假證供,即事件指使人是一個虛構人物「Billy」。被告的太太聞判後表現激動,哭成淚人,更要親友攙扶下離開,而多名同袍亦黯然神傷,部分更抱頭沉思。
律師求情指被告本有晉升機會,他亦非事件的決策者,所錄取的假證供很快便得到行兇者陳英健主動提出矯正。法官蔡慧蘭判決時則謂,妨礙司法公正是嚴重罪行,公眾應對警務人員的誠信有信心,不過被告只是聽從上司指示,考慮到被告品格良好,故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
多名同袍聞判黯然神傷
據了解,廉署原本懷疑部分探員可能收受涉案人士的賄款,才會出現假證供,遂向陳英健進行錄影會面,追查下卻意外發現有探員要求陳供稱一個「Billy版」故事,隱去真正的幕後大佬「Monkey」,最後拘捕被告。
49歲被告的前上司、現為新界北總區邊界區助理指揮官余志鴻,昨日亦有到庭聽判,事後雙眼通紅地表示,判決極不公道,非常失望,沒有想過被告會入罪,指警隊查案用不同的手法,法官只看見整件案的一小部分,不明白廉署為何搞敵對關係,判決打擊前線警務人員的士氣,他最後悔恨地說:「我救唔到我的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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