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昨天對賢仔被斬案作出宣判,其中5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2至18 年。賢仔的繼母孔敏儀作為案中主謀,要等候確定是否患產後抑鬱症,押後至下月中宣判。法官對於這個歷來最狠毒案件的被告作出重判,對殘害弱小無辜兒童的罪行具有阻嚇作用。但也要看到,此案雖作出宣判,悲劇仍未結束,不僅賢仔目前仍然活在案件陰影中,而且還有不少類似賢仔的弱小者,每天都受家庭悲劇的噩夢纏繞。如何防止家庭悲劇殃及弱小兒童,值得政府和社會深思。
賢仔被斬案,突出地暴露了家庭悲劇中弱小兒童的無助和危險處境。賢仔被斬案的突出特點,是賢仔生在一個欠缺家庭溫暖的破碎家庭,繼母與丈夫關係不佳,受到丈夫冷落,她卻把丈夫的兒子作為報復對象,把洩憤目標移到更加弱小的賢仔身上,僱人殘害其身體,情節令人觸目驚心。
賢仔的父親指判刑合理,但他有沒有自省到,他對促成這幕血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破裂或重婚家庭中的兒童,受到家庭暴力的威脅最大。防止殘害弱小兒童,家庭、社會、學校和政府都責無旁貸。男女雙方組成家庭後,應和睦相處,發生任何糾紛,都不能殘害弱小無助的兒童。為人繼母或繼父,都要接受對方的子女,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歧視。社工和學校對破裂或重婚家庭中的學童,要格外關心,及早發現是否受到家庭暴力威脅。政府應結合學校、社區及民間團體,提供家庭倫理教育的資訊與理念,舉辦各項家庭倫理教育推廣活動,促進家庭和睦。(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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