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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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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 推動加工貿易轉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1-30]

劉展灝 香港工業總會副主席

 當國家需要持續發展而轉型,面對轉型能力不夠強的中小企,希望政府能夠以鼓勵的態度,配合適當的優惠措施,幫助他們到新的地方,或以新的經營模式繼續營運,而非以行政手段把它們取締。此外,如果政策是以環保為調整目標,我們建議相關部門設定及公佈環保工序標準,企業如能達標,便可以享受原有出口退稅等優惠政策。

 自九月中中央五個部委公佈139、145號文以來,香港工業總會已經覺察新政策對在珠三角地區進行來料加工的港商產生很大影響,令很多企業措手不及。幸好,得到廣東省政府、中聯辦以及特區政府協助向中央政府反映港商意見,並得到中央政府迅速回應,頒行82號文,紓緩了由此而產生的困境。對此,工總感到很欣慰,也感謝中央政府十分重視港商的意見,和體諒我們面對的困難。對廣東省政府、中聯辦以及特區政府給我們的協助,我們衷心感激。

 然而,82號文仍有不清晰的地方,尤其要注意82號文說明105號文的目錄具有效力。因此,工總會繼續與會員及各行業代表緊密溝通,了解事件的具體影響,並同時盡量收集業界的意見,向有關當局反映。這樣,當會有利完善政策的執行,港商也能配合國家政策,實現「十一五」規劃的和諧發展目標。

 另一方面,工總希望國家在推行加工貿易政策調整時,會考慮維持加工貿易活動的穩定性,因為加工貿易仍然是國家經濟增長的重要一環。在推行政策調整的過程中,能夠給予企業合理的適應期和轉型的機會,對國家、企業和廣大勞工都會是多贏的局面。具體而言,我們有以下六項建議:

 1.建立溝通平台在政策出台前諮詢業界,希望中央能與特區政府建立一個溝通平台和意見收集機制。如日後國家需要調整一些對廣大企業運作有影響的政策時,企業若能在政策規劃時參與諮詢,提供實際運作的各種情況,新政策落實時便可以順利操作。

 2.政策推行要有合理的「過渡期」新政策能設定相應的過渡期或執行寬限期,企業便可以有充足時間調整業務運作,受影響的企業,以及前線政策執行部門便可以及早作好準備。

 3.政策執行時要有清晰操作指引,包括台帳實轉保證金的安排 139號文公佈後,地方海關未能定出徵稅安排及新出口退稅措施的操作細節。而企業亦因未知悉徵稅安排的細節,不能詳細計算成本,以致不敢輕率接單。若將來台帳要由虛轉變為實轉,企業需要預早安排或籌措資金,應付保證金的支付。這些都需要時間作出了解和安排。

 4.明晰「深加工結轉」政策的未來走向 界傳聞國家有意調整「深加工結轉」政策,若此項調整屬實,將對從事加工貿易企業造成重大影響,半製成品要徵稅,或要多次進出境,企業的經營成本會大增。從維持加工貿易政策穩定性出發,我們建議保留現行的「深加工結轉」免徵稅政策。

 5.明晰對「來料加工」的政策,提供協助轉型的配套安排 港商同意來料加工企業有需要轉型提升競爭力。但由來料加工廠轉變為獨資或合資廠,涉及海關、工商和稅務等多個部門,手續複雜,所需辦理時間也較長。希望各地政府設立一個跨部門單位,專門協助來料加工企業申請轉為三資企業,處理相關批文,加快審批手續。

 6.及早解釋限制類產品目錄 今後擴大的政策方向港商深切關注加工貿易出口限制類產品目錄是否會進一步擴大至紡織、服裝、製鞋、箱包、傢具及塑膠六大傳統行業的1,400多種商品。期望國家在擬調整限制類目錄前能諮詢香港工商業界之意見,以免對業界做成重大打擊。

 總結來說,工總理解國家希望通過調整加工貿易政策來提升工業結構的意圖。但加工貿易活動經過這麼多年發展,加工企業在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下,技術、產品、品質和管理等都不斷提升,因此不能一刀切將加工貿易標籤為低增值產業。(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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