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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正之
政府上周六拆卸中環天星碼頭鐘樓,遭到部分反對派議員的反對,日前更在特別會議上激昂陳詞,指責政府。不過有記者翻查立法會由九八至零六年的相關記錄,大部分議員從來沒有要求保留天星碼頭或鐘樓。有反對派議員承認,「民主派」議員的確「有少少馬後炮成分」,是「關心得太遲」。
反對派議員當年支持政府的決定,現時好像甚麼事情也沒有發生過,並攻擊政府漠視民意,這是否兩面三刀?是否君子所為?此舉是反對派議員自相矛盾,以今天的我打倒昨日的我,是否應有所交代?若其認為現時轉�葫O勢在必行,這就證明在政府諮詢期間的七年中,「民主派」及其議員無所用心,是有負市民所託,是否應負責任?應否檢討?看來答案應不答自明。
有人提出,此次有少數市民違法以激烈手段反對清拆天星碼頭事件,立法會議員應重大負責,而不應把責任推給政府了事。再進一步,立法會是否也應建立政治責任制,尤其對一些慣常以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經常扮「失憶」,挑起社會紛爭、破壞社會和諧的議員,加以批評或譴責?並記錄在案?
反對派議員以要「看市民的情緒」為由,不惜出爾反爾,挑動市民與政府的對立,擾亂社會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經濟建設,值得質疑。分析這一問題,首先要看所謂「市民的情緒」,是否只是部分搞事者的情緒?還是主流民意?若香港七百萬人中有一小部分人,因不同意政府的某項政策或措施,就要搞激烈行動,而這就被說成是「市民的情緒」,未免以偏概全。實際上,以激烈行動反對清拆天星碼頭的「市民的情緒」,是非主流民意,是少數人的違法情緒宣泄,以這部分人的情緒為藉口,參與支持違法行動,是毫無道理的。
不少市民指出,其實反對派以要「看市民的情緒」為由,不惜出爾反爾,支持部分市民違法阻礙天星碼頭清拆,是有其用心的。這些人以反建制英雄自居,無時無刻不在窺測方向,尋找機會,挑動市民與政府的對立,擾亂社會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經濟建設,並以此為榮。由此可以看出,這些人尊重民意是假,擾亂民心是真;為香港是假,抹黑、搞亂香港是真。但這些人的拙劣手法,是逃不過多數香港市民眼睛的。預料類似天星碼頭事件還會繼續出現,「民主派」部分人的老調還會重彈,伎倆還會重演,市民大眾應不斷加以揭露。(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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