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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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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條例與不正常的反拆遷運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2-21]

何亮亮 鳳凰衛視時事評論員

 香港社會以法治著稱,可是近來卻出現兩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其一是,香港並不存在嚴重的種族歧視問題,當局卻執意要訂立《種族歧視條例》,而且條例覆蓋範圍又不包含從內地來的新移民;其二是,天星碼頭的拆遷問題已諮詢多年,立法會也已通過相應決議,可是在拆遷的時候,卻遭遇一批激進青年的強烈抵制,而且更讓人看不懂的是,一些原先贊成拆遷的立法會議員也視法律與秩序為無物。

 香港以法治著稱,可是近年有些立法和法院的判決卻令人匪夷所思;香港市民的環保意識和公民意識在提升,可是最近的反天星碼頭拆遷,卻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偽激進主義運動。

《種族歧視條例》沒有訂立的必要

 先說《種族歧視條例草案》。這個草案已經刊憲諮詢。草案主要分兩方面,訂明範圍內的種族歧視和騷擾;以及擴大平等機會委員會的管轄範圍以包括種族歧視。這個草案的立法原意莫名其妙。如果香港社會的種族歧視很嚴重,造成了社會的分裂和對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那麼起草這樣的法律當然是必要的。然而眾所周知,香港社會以華人為主,也有來自亞洲各國和歐美澳的居民在此長期居住,有外國各民族的社區,也有各種宗教組織,彼此都能和睦相處,即使某些僱主或居民有歧視其他民族的情事,情況並不嚴重。以種族歧視為國策的國家,如從前的南非,就有必要廢除罪惡的種族歧視法律,訂立新的禁止種族歧視的法律。香港的情況完全不同於南非,顯然並沒有迫切的必要訂立一部《種族歧視條例草案》,一般民眾既沒有這個要求,也不理解,甚至因為這個條例而產生了牴觸心理。

 現在的社會是男性主導的社會,女性往往受到無名的歧視,這不是法律能夠解決的問題;又如殘疾人往往也受到隱性的歧視。對女性和殘疾人的歧視,在香港絕對是比其他種族受到的歧視更為嚴重和普遍;但是政府卻沒有在這方面立法的打算。

 對同胞的歧視,或者是地域歧視,現在的香港比過去已有好轉,但不能說沒有,由於是華人社會,一部分「本土」居民對新移民的歧視,恐怕比對其他種族的歧視更嚴重。然而政府並不打算立法禁止對同胞的歧視。結果出現的將是這樣一個荒唐的局面,在香港歧視外國種族非法,歧視同胞卻無事。你不可以稱一位南亞裔人士為「阿差」,卻可以將來自內地的青年婦女叫做「北姑」。我實在看不出這兩種稱呼為什麼前者是歧視後者卻不是!天下有這樣奇怪的條例!

反對天星碼頭拆遷匪夷所思

 天星碼頭的拆遷,諮詢多年,立法會也已通過相應決議,在拆遷的時候,卻出現了一批青年,強行阻止工人施工,甚至夜闖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寓所,更曾經有上百人試圖衝擊禮賓府。這些青年以為他們是從事一場社會運動甚至民主革命,以激進的面目出現,以破壞社會秩序、挑戰警方為刺激,如此可以吸引媒體的注意,更可以吸引政治人物特別是一些立法會議員的支持。他們果然達到了目的,媒體一度大肆報道,一些議員則對當年自己贊成拆遷天星碼頭扮「失憶」,在電視鏡頭面前裝腔作勢,彷彿是社會運動的領袖,視法律與秩序為無物。

 拆遷天星碼頭是整個中環交通體系的一部分,改善灣仔至中環的道路過程之必須,此事已經做得慢了,做得遲了,如果政府在這些偽激進主義者和政客面前低頭,則香港市民的利益又要受到重大影響。其實政府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作風尚未完全改變,一些符合香港長遠利益的必須做的事情如徵收消費稅,既未充分準備,又因面臨反對而匆忙取消,徒為天下笑。如果偽激進主義者和政客們狼狽為奸,在未來的香港政治生態中必然經常無事生非,值得警惕。(本橍每周四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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