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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令金
「集體回憶」真是給人濫用夠了,幾乎什麼陳舊東西,都給某些人看成寶物一樣要保存,好比親友中的老人家,兒孫環境好轉,要搬家了,她除了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告別舊街坊,還老是抱著用舊了的電飯煲舊棉被子衣物不放。理由是,這些東西陪伴了她二三十年,電飯煲嘛,朝見口晚見面,孫子三歲時吃煲裡的飯,吃到今日三十歲了;真絲棉胎,老太爺年輕時蓋過,人走了不要它就太無情,感情之物,捨不得丟。甚至搬家以後,連附近菜場都沒興趣,每天還坐巴士到老遠舊居菜場買菜。
真是這樣,還有什麼破舊立新?社會也不會有什麼進步了,尤其是建築物,日久磚霉瓦爛,修不來,住不得人,就是路人過路都可能有危險,該拆不拆,就不是辦法。天星碼頭該不該拆是題外話,說到保留「集體回憶」,就未免過於看得重要了,這麼一座長方盒型大鐘,貌不驚人,景不可觀,看去平凡過平凡,真想不到它珍貴到哪裡?多年前佐敦道碼頭那一座,比它還像樣得多,奇怪在後者要拆就拆,倒不見有人反對過,同是碼頭,同是鐘樓,厚此薄彼,就匪夷所思了。
反之,尖沙咀那座鐘樓才像個寶,起碼有點古雅,連同對開那五枝旗杆,都曾經是千千萬萬當年和今日情侶約會過的好地點,真是拆了,才值得我們「集體回憶」,天星那座算得了什麼?
不要濫用「集體回憶」了,年前有個女議員,連某份六十年代街童口味的黃色公仔報,都列入她腦海回憶中,反而視數之不盡辛苦經營而暢銷過的正派報章如無物,品味就低得可憐,作為個人回憶還是她的自由,強姦「集體」,真是莫大侮辱,真是這樣,今日七八十的老人家,豈不是都要緬懷他們年輕時的「夜香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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