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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24日電】在人大常委會審議中,常委委員對「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這一規定一直有不同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反覆研究認為:中國地少人多,應當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目前中國農村社保體系還未全面建立。農民一戶只有一處宅基地,這一點與城市居民是不同的。農民一旦失去住房及其宅基地,將會喪失基本生存條件,影響社會穩定。
因此,本次草案將這一條修改為:「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這條規定維護現行法律和現階段國家關於宅基地的政策,並為今後修改有關法律或者調整有關政策留有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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