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代中國被納入世界貿易體系,通過雙邊交易,沿海官紳百姓以及周邊國家都獲得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因不滿政府的海禁政策,部分中國民眾與日本人勾結,佔據沿海某些島嶼,或是私下到中國沿海交易,或是採用不法手段搶劫居民財物。所謂倭寇,其中也有中國人。
倭寇在太祖稱帝以前就已存在,張國珍、張士誠的餘黨曾帶領日本人騷擾東南沿海,洪武二年(1369)、三年(1370)太祖派使臣前往日本,質問日本權臣足利良懷。足利良懷稱臣納貢,並送還明州、台州二地七十餘名被擄男女。永樂元年(1403),日本權臣足利義滿在向明成祖上表進貢,為表示誠意,他於次年捕殺了對馬壹岐等島嶼的若干海盜,永樂三年(1405)派使臣押解到南京,成祖讓日本自行治罪以示寬大。永樂六年(1408),足利義滿去世,成祖派人致祭。
中日之間官方的朝貢貿易依然在進行。宣宗時,貢使隨員由二百人增至三百人,貢船兩艘增為三艘,實際來華的人數,船隻經常超出這一限制。一些貢使和隨員夾帶十倍於貢品的私貨,在中國市場出售,購買中國貨物回國,牟取高額差價。他們攜帶武器,經常強買強賣,遇到中國官兵,便亮出貢使身份。弘治九年(1496),貢使在濟寧殺人,孝宗下旨,此後日本貢使只許五十人進京,其他人在港口原地等候。
為取得商業利益,日本貢使之間發生內訌,嘉靖二年(1523),中國人宋素卿以日本貢使身份到寧波,同時到達的有另一位日本貢使宗設,兩人互證對方是假貢使。發生內訌。宗設從寧波一直追擊宋素卿到紹興城邊,在折返寧波途中放火搶劫,駕船揚長而去。浙江都指揮劉錦在追擊戰時陣亡。
嘉靖皇帝以此事件斷絕了雙方的朝貢關係,直到嘉靖十八年(1539)七月才恢復。民間走私貿易因官方交易的斷絕更為活躍,走私團伙規模擴大,攜帶武器,勾結沿海勢家豪族,將中國的生絲、棉布、陶瓷、藥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偷運到日本,賺取厚利。一些失去衣食來源的市井小民紛紛加入走私團伙,或交易或搶劫,混亂隨之加劇。史稱「嘉靖大倭寇」,是明代倭寇為害最烈的時期。
嘉靖十八年(1539),雙方雖然恢復了朝貢貿易,但規模大大縮小,貢使隨員以一百人為限,三艘貢船,貢期十年一次,遠遠滿足不了市場的需要。嘉靖二十三年(1544)七月,日本貢使不到十年便再次來到寧波,明政府拒絕此次進貢,將沿海文官武將一概治罪,嚴禁百姓與日本貢使私下交易。。
嘉靖二十八年(1549),沿海最大的走私團伙王直集團侵擾沿海,地方官倉皇塘報,明政府正式稱為「倭人人寇」,是有若干日本人依附的海上武裝走私集團。王直,綽號「老船主」,自稱「淨海王」,原是徽州海商,因貿易不通便以搶劫為生,流亡日本,盤踞五島列島為根據地,經營多年,成為最大的海盜首領。同時,因為捕獲「真倭」賞賜更多,明朝官兵也樂意把敵人統統虛報為倭寇。(明史.日本志)說:「大抵真倭十之三,從倭者十之七。」應是真實情況的反映。
嘉靖四十一年(1562),嘉靖帝任命俞大猷為福建總兵官、戚繼光為福建副總兵,兩人合作掃平了福建的倭寇,嘉靖四十三、四十四兩年,兩人又聯手蕩平了廣東的海盜吳平。
與此同時,明政府逐漸放寬海禁。嘉靖以後,明政府採用較為開放的政策,倭寇問題逐漸解決。
(網絡資料編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