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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警察偵破「5.22」盜竊QQ號、Q幣案,抓獲準備帶返深圳的犯罪嫌疑人。 本報深圳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26日電】虛擬財產算不算財產?出現類似的案件應該如何監管?2006年5月至11月,深圳市公安局網監處聯合南山公安分局等有關單位,在上級網監部門以及遼寧省、吉林省等兄弟省市公安機關的支持和配合下,經過縝密偵查,成功打掉了一個網上盜銷QQ號、Q幣等虛擬財產的犯罪團夥,抓獲涉案嫌疑人44名,其中11人已批准逮捕。
涉案金額70萬
2006年5月22日,深圳騰訊公司到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報案稱:其公司陸續接到數以萬計的用戶投訴,稱自己QQ號及QQ號裡的Q幣被盜,投訴量並呈上升趨勢。
據警方調查,自2005年5月以來,以犯罪嫌疑人金某、衣某為首的盜號團夥,以遼寧省鞍山市、吉林省長春市為基地,已盜取QQ號、遊戲賬號數百萬個,涉案金額百萬元,非法獲利70多萬元。
隨即,民警組成的兩個抓捕小組分赴鞍山、長春兩地。7月8日晚19時許,鞍山市、長春市同時行動,至當晚22時許,共抓獲犯罪嫌疑人43名,其中在鞍山市抓獲35人,在長春市抓獲8人。經審訊,抓捕小組將該團夥朱某、于某等11名主要嫌疑人押回深圳,其餘該團夥僱用人員等涉案人員交由當地警方進一步處理。11月18日將主犯金某抓獲。至此「5.22」盜竊QQ號、Q幣案圓滿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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