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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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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盡其用:管轄地方出租收入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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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家強是音響發燒友,喜歡「自砌」音響設施。

 政府產業署除了包辦政府各式各樣的商業及住宅物業,原來小至政府物業大堂的舖位、部門食堂、大廈外牆廣告位、停車場,以致自動櫃員機位等,均屬署方管理範圍。產業署同樣會透過公開招標,出租作指定用途。據署方網頁介紹,產業署還會把署方管理的地方,出租進行商業性質的外景拍攝活動,但必須繳付費用,首四小時為4,330元,隨後每四小時盛惠1,060元。所謂小小水滴匯聚成大海,產業署如斯物盡其用,無怪乎租金收入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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