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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靜晶
《落葉歸根》這部電影,題材頗大膽新穎,戲中描述一個離鄉工作的人,將客死異鄉的友人屍體,一步一步揹回鄉去!少不免,片中會有「死屍容貌」的鏡頭。然而,打從三十年前,香港上映西片《死亡真面目》之空前賣座,反映了港人對於死屍,由來有著怪異的好奇。
君不見,不久前有人在網上貼出三張日本地震死難者的照片,並與網友討論其真偽,其「踴躍參與」之盛況,結果惹來警方干預。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裁定有關照片屬於「不雅物品」,網民「發放不雅物品」罪成,遭判罰二千元。事實上,這類「新聞相片」,在網絡司空見慣,只不過此次有人看之覺得反感,主動報警,才導致「抓人封網」而已。
根據法例第三百九十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的,屬第一類;不雅者,是第二類;如被評為淫褻,則是第三類。不雅物品,只可作有限度的發佈,如對象有可能是十八歲之下之年輕人,則要加上警告字句︰「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初次定罪, 最高可判罰款港幣四十萬元及監禁一年!此例不僅針對傳媒,連網民的行為也受其管制,可謂是「一網打盡」。是次,事主最大之疏忽,是沒有在上載時附上「警告語句」。
問題是,法例的釋義中僅說︰「淫褻及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何謂不雅,並不很明確。死屍是否算作不雅或可厭?很是主觀。案中裁判官曾謂,死屍相片會令人不安困擾,是「常識」;然而某些甚受歡迎的高銷量報紙,卻不時刊出死者遺體外貌,尤喜以跳樓自殺者四肢扭曲、橫屍街頭的大相,作為頭條新聞!儘管,這手法曾引來投訴聲音,但是此等相片,未見收斂。甚至一度有人指出,這嘩眾取寵的作風,才是銷量上升的原因。究竟,香港人是討厭還是喜歡「死人相」?實在是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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