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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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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署新措施 開棺須批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16]

 【本報訊】葵涌火葬場去年10月發生開棺確認遺體身份的事件,食環署完成內部調查,確認事件不涉及燒錯遺體或錯調棺木,員工亦無不當行為,但在處理上有可供改善的地方。為防類似事件重演,食環署採取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修訂現時火化棺木的程序,及訂定更清晰的工作指引;如在特殊情況下需要開棺,須事先獲管理層批准,開棺時亦必須有親屬在場。

職員開棺確認遺體無錯

 食環署發言人指出,有關殯儀商在個案當日共處理兩副棺木,其間將另一棺木上的「名字」錯誤寫在個案中先人遺體的棺木上,但「姓氏」則與火化許可證相符。

 火葬場有關人員知悉情況後,在徵得火葬服務申請人同意下,開棺核對先人手帶,確認身份無誤後,才進行火化。殯儀商處理的另一先人遺體當時仍在殮房,其後由家人領取並在另一火葬場火化;該火化個案是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火化。因此,雖然有關殯儀商同日處理兩副棺木,但由於他們處理時間和地點毫無關連,故並不存在錯調棺木或燒錯遺體的可能。

專人監控不會撈亂骸骨

 該發言人就有指新型火化爐可能會產生骨灰混合的問題作出回應時指出,現時在葵涌和富山火葬場安裝的新型火化爐屬3層設計,遺體或骸骨由一層轉往另一層的過程由電腦控制,並由機電工程署專人監控,故此不會出現混淆不同先人骸骨的情況。

 此外,就有關富山火葬場走火通道的投訴,發言人說,火葬場在2004年重建啟用時,已符合有關消防及建築條例,包括提供足夠火警逃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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