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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杜
初仕事時在《華僑日報》助鄭家鎮編《彩色華僑》周刊,被國畫名家之鄭家鎮視為得意弟子,順得認識其好友嶺南派大師容漱石,當年六十年代藝術不值錢,落拓江湖之容大師送余一畫《荔枝圖》,十顆紅彤彤糯米U荔枝纍垂枝上,墜得樹枝微彎,枝葉偏斜如有習習風聲,生動傳神果然是大名家手筆,畫上題字為「五月荔枝香入夢,畫中肝膽向誰人?」詩中竟滿是人生不得意之滄桑唏噓,十分有味有韻。
近日出版一書,很想拿這幅高人名畫作主頁之插圖,但細思此事有玄機,不能隨便採用也。因細想容大師送我之時,只因師友之情而作他舒懷之作,供余珍藏欣賞者也,雖然送了給本人便是屬於在下的東西,我窮途末路可以把其販賣,令其轉手易主,但和公開印刊出版不同,印刊出版則是把原作者的作品公開,把他作畫時之舒懷盡緒公開,禮應先徵求原作者的同意,起碼關照一聲,亦算尊重。
曾問過一位作法官之朋友,他說送給你的是私人財產,但公開之版權卻未必全權授於你,你完全不問原作者或其後人,貿然刊登,其中你公刊所得利益若干,是否引起侵權之訟,完全是有得計算輕重而由法律判決誰人得直的,由於有此關鍵,把名畫製版公刊之想法取消了,因隨便把人家送予珍藏之物公開出版,禮貌道義上皆過不去也。
剛巧最近有畫家好友把一畫送給朋友,該朋友用了為作品主插圖,該書暢銷出了九版之多,畫家朋友說「喂,送你珍藏的東西用作出版也不關照一聲呀?」該作者說:「送了給我的東西版權便屬於我本人,你別多言語吧。」友儕如筆者皆為這畫家好友不值,但我們又不是法官,世事人情道理難以下判,只有叫畫家「口骨聲吞鼳」算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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