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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將領8日出席今屆人大第二次全體會議。二排從右至左為解放軍總參謀長梁光烈、總政治部主任李繼耐、總後勤部部長廖錫龍、總裝備部部長陳炳德、空軍司令員喬清晨、第二炮兵司令員靖志遠。 中新社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8日電】全國人大代表、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物權法是對公民財產權更加系統化、更加專門化的保護,可謂一顆「定心丸」,開啟維護私產的新起點。
他強調,物權法通過多種措施保護國有財產,也給國企改革以及中國未來所有改革都確定了一個基數和底線,對非公有制經濟而言,則讓人看到了希望。「200年前的法國和100年前的德國各自制定了一部民法典,結果影響了整個世界。21世紀民事立法最受世界關注的就是中國的物權法。我們期待它能像《拿破崙法典》一樣影響全世界。」
「物權法是一部政治性、政策性、專業性都很強的法律。」徐顯明表示,物權法關係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在我國的地位僅次於憲法。是落實憲法當中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合法財產權和繼承權最直接的法律。由於物權法是對公民財產權更加系統化、更加專門化的保護,從這意義上講它開啟了一個保護公民個人財產的新起點。
關於物權法中對私產的保護措施,徐顯明介紹稱,以民事措施為主。「這一類措施是確認的措施,權力確定下來就可以防止紛爭。」此外,物權法中還有行政的方式,對國有資產保護不力、監管不力、關聯交易當中處理不當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要承擔責任。由此,通過對財產的不同保護方式構成了一個細化的保護體系。 此外,物權法通過約四五種措施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雖然物權法從物權的確認上、使用上加大立法力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過徐顯明坦言,其更重要的職能是對國家和個人的物權平等保護,在堅持這個原則的前提下,來注意國有資產的流失。「流失是發生在利用過程當中,而物權則是首先解決它的歸屬問題。」他表示,保護國有資產流失重要的使命是主要通過經濟法、行政法、刑法一整套系統來實現,不能把所有希望寄托於物權法這一部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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