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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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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路路通:反式脂肪損健康 基因食物有風險 食品標籤制須加快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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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近年積極提倡健康生活,並努力營造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人人身體健康。不過,市面上的飲食用品往往暗藏殺機,令市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而「禍從口入」。由於本港現時對食物標籤的制度尚未完善,早前的「反式脂肪事件」鬧得滿城風雨,令人不由對現時的食物標籤制度作出反思。

 反式脂肪(trans fat)是脂肪酸的一種,當植物油經氫化或不斷加熱轉為固體時,植物油中的脂肪酸會增加反式脂肪的含量,令食物的外觀更好看,亦可延長保質期,因而備受生產商的歡迎。不過,反式脂肪屬不飽和脂肪,不僅會增加壞膽固醇(LDL),而且還具有危害好膽固醇(HDL)的特性,若長期攝取會干擾血脂的新陳代謝,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機會,引致腦、心及下肢的大血管粥樣硬化,甚至引致冠心病及中風等惡疾。美國更有研究指,如果婦女過多食用含反式脂肪的食品,可能會增加不孕的風險。

環保團體最表關注

 除了反式脂肪外,過去一直有不少的食品因標籤問題而引起爭議,基因改造食品便為一例。現時香港並沒有法例硬性規定基因改造食品需加上標籤或記號,只有由生產商對食物作出自願標籤。儘管政府在公開場合中多次強調,現時全球醫學界都沒有提出理據說基因食品會損害人類健康,不過基因改造食品的潛在危險依然成為不少環保人士的關切事項。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更於2001年起向市民免費派發《如何避免基因改造的食物指南》,當中列出部分承諾或不承諾會使用基因改造原料的生產商和代理商名字,讓市民可在購買食品的時候能作出取捨。

建議分階段推強制性營養標籤

 現時香港法例並無規定預先包裝食品須標明營養含量,只須於配料表中正確標示產品成份便可於市面上出售,故消費者根本無從得知當中的營養成份。而政府在05年便提出分階段推行強制性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建議,首階段暫規定有特別營養成份(如高鈣及低脂)的預先包裝食物上,須在標籤上載明熱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飽和脂肪、脂肪總量及鈉的含量等資料。第二階段,政府將會強制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附營養標籤。

 不過,上述的建議到現時還未提交立法會。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雖稱議案可望在本年內提交,然有議員指出,法例規定條文通過後業界仍可享有兩年的寬限期,故食物標籤條例最快也要2012年才能全面執行。由反式脂肪事件引起的食物安全警號,揭示出食品標籤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加快立法步伐看來是政府的當務之急。

譯名不統一 會引起混淆

 即使食物加上標籤,卻原來尚存不少陷阱。早前一間大型超級市場疑因譯名的問題,出現油魚被「誤以為」鱈魚的情況。而消委會早前在大型超級市場及麵包連鎖店,分別抽查27及31個預先包裝的麵包及餅乾產品,發現10個及5個樣本的中英文標籤方法不同,中文標韱標示為非反式脂肪的「植物油」,而英文成份標籤則標示為含有反式脂肪的「Vegetable shortening」(植物起酥油)或「Margarine」(人造牛油),可能違反本港《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規例》,故由食物安全中心跟進。若日後標籤制度一旦確立,遇上上述的翻譯問題出現,市民亦難逃蒙在鼓裡的命運,故如何有效監管標籤制的內容是立法以外的另一重大課題。

 話又說回來,對於一些不健康的元素如反式脂肪,不少地方皆立法作出規管,例如丹麥早在03年便立法禁止食物反式脂肪含量高於2%的水平,而加拿大先在03年規定食物要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翌年更禁止食物使用反式脂肪。對於不少市民來說,面對一個又一個陌生的營養素名稱,他們難以想像名詞背後對他們所產生的健康影響,對一些年紀較大或知識水平較低的人來說,營養標籤更可謂有等於無。如此,與其立法制訂標籤制度,不如立法規管食物中的營養成份,會否來得更有意義。 ■記者 李浩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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