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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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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禁售特敏福予青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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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接連發生兒童服用特敏福後墜樓受傷事件,厚生勞動省故禁售特敏福予未成年(20歲以下)病人。美聯社

 由於最近再次發生兩宗十多歲男童,服用流行性感冒治療藥「特敏福」後,出現行動異常墜樓受傷的事件,日本厚生勞動省昨天緊急指示進口商在「特敏福」藥品上標明「10歲以上未成年(20歲以下)病人,除特殊的病情外,原則上避免使用」並要求業者轉知醫療單位,10歲以上的未成年者應停止服用特敏福。

 厚生省指出,未滿10歲者由於感染流行性感冒而死亡的案例高於其他的年齡層,有必要服用特敏福,因此不加以禁止。但是厚生省呼籲家長在孩子被診斷罹患流行性感冒後兩天之間要嚴加注意,不可忽視。

 造成厚生省這項緊急決定的兩件意外分別發生於兩名12歲男孩的身上,他們分別於上月和本月在服用特敏福治療流感後,從二樓跳下造成腿部骨折。厚生省統計指出,去年10月底至今,不足16歲服用特敏福後死亡案例共有16宗。

 對於日本呼籲醫生不要處方「特敏福」給青少年,衛生署長林秉恩昨日表示,現正了解事件,並指出一般感冒情況下,醫生都不建議服用「特敏福」,至於個別情況則要由醫生再作決定。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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