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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前成立歐盟的時候,歐洲議會決定把男女平權問題納入議程,但事隔50年後,婦女權益中的「同工同酬」問題仍未得到解決,究竟歐洲婦女還要等多少個50年呢?
歐洲議會婦女權益與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羅梅瓦認為,《羅馬條約》雖然包含男女平等,但人們慶祝公約同時,女性事實上並未享有同等地位和權益,條約願景與現實真像是兩碼子的事。
儘管「同工同酬」的指引在30年前推出,但在歐盟中,兩性的薪酬仍然有平均15%的差距,最遠的竟相差33%。勞工巿場分佈嚴重兩極化,女性多數任職低收入、低地位及危險的工作崗位,較少晉身管理階層和專業領域。
歐盟中,共有30.4%女性從事兼職工作,男性只有6.6%,數字自1998年起差距不斷拉闊。 ■《新歐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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