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4月16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語文雙聲道:說說不可能的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6]

 學習英文時,掌握時態 (tense)很重要。時態可用於事實 (fact)或可能發生的事。敘事時用的現在式、過去式和將來式都用以描述事實。

 時態亦用於描述不會成為事實(non-fact)的情況,譬如是一個虛幻的假設,或者自己的空想,是不可能發生的。英文有兩類條件式句子(conditional sentences),最能發揮這兩種用法的妙處。

 第一類(Type 1)是描述真實情況或可能情況的條件式句子,以現在時態(present tense)和將來時態(future tense)構造。

 If the Hang Seng Index reaches 21,000, he will sell all his stocks.

 如果恆生指數升至二萬一千點,他會沽清他手上的股票。

 If the Hongkong-Zhuhai-Macau Bridge is built, the economy of the Pan-Pearl River Delta will grow much more rapidly.

 如果興建港珠澳大橋,泛珠三角的經濟將會迅猛發展。

I wish I could fly.

 第二類(Type 2)是描述不真實情況的條件式句子,所描述的情況與並非事實,或者與事情相反。即是說,實際上不會發生,是虛幻的。

 句中所用的過去式是為了強調句中所說的並非事實,彷彿在說一些與事實相反的情況。

 I wish I could fly.

 但願我會飛。

 If I owned the Hong Kong Island, I would turn it into a big orchard.

 如果我擁有香港島,我會把它變成一個大果園。

 If I were 8 feet tall, I would be in NBA.

 如果我有八呎高,我會獲選入美國職業籃球賽。

 (事實上,我沒有八英尺高,我沒有獲選入美國職業籃球賽。)

 第一類和第二類條件式句子並不是在時間上有差距。雖然兩類句子的內容都涉及今天或將來的事情,但前者說的是事實,或者極有可能發生。後者說的並非事實,或者極不可能發生,純粹是一個空想而已。  ■香港浸會大學語文中心講師 Lina Chu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