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4月17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旅議會新指引 防旅社取消機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7]

 【本報訊】(記者 潘頌禧)過往有旅行社突然結業,手持電子機票的旅客卻不知機位被取消,旅程及機票錢全部化為烏有。旅遊業議會最近向旅行社發出新指引,規定旅行社發出各種機票,旅客又繳清款項後,旅行社不能取消機位,即使該旅行社倒閉,代理商仍要兌現機票。

 傳統機票在出票後如要收回,旅行社必需收回機票再交回航空公司,才會正式取消機位,相反電子機票不須收回,旅行社即使取消了,顧客或仍懵然不知,過去不少旅客便因旅行社突然倒閉,手持電子機票下而蒙受損失。

 消委會今年首3個月接獲83宗有關投訴,05年投訴更多達178宗,主要與旅行社倒閉有關。

 旅遊業議會於本月1日向旅行社發出新指引,規定旅行社如發出機票,包括電子機票給旅客,旅客又已繳付機票款項,旅行社不能單方面取消該機票,即使分銷機票的旅行社突然結業,消費者只要持有已確認的機票,聯銷代理商仍需兌現機票,不可擅自取消機位。

 消委會提醒市民,未出票前切勿付足全費,收機票後應核對機票上的資料是否正確,如屬電子機票,更應查閱收據上是否載有機票編號,最好自行向航空公司了解自己的名字是否在乘客名單之上。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