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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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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h全面禁煙莫急於求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8]

李國英 立法會議員 民建聯衛生、房屋事務發言人

 控煙是社會的主流共識,為了配合新修訂的吸煙法例,房屋署規定將房委會轄下屋h所有的公共地方列為禁煙區。公屋居民在公共地方吸煙將被扣五分,而非屋h居民則會被房署人員著令離開。

 房署進一步擴大禁煙範圍至所有公共地方,除了法例規定的遊樂場外,還包括行人道路、露天場地等。這表示屋h居民步出家門後,只要仍身在屋h範圍,就不能吸煙。從保障公眾健康的角度出發,房署的新規定比現行法例走得更前更快。

 可是,房署如何實施有關法規才是問題的關鍵。首先,足夠的人手是新規定能否被貫徹執行的大前提,否則會形同虛設。現時房署負責管理近200條公共屋h,而負責執行扣分制的前線人員只有約60人,即每條屋h大約只有10多人巡查隊伍。加上,扣分制共涵蓋25項不當行為,如亂拋垃圾、高空擲物等,能否有效處理眾多的項目,背後需要有充足的人力資源作出配合。

 據知,房署已表明不會為新增的禁煙扣分項目特別增派人手。言猶在耳,目前主力執行控煙法例的控煙辦,最為人詬病的便是檢控人手不足的問題。房署未有汲取控煙辦人手不足的教訓,加上擬定在屋h內所有公共地方,推行禁煙扣分規定時,更未有與控煙辦作出協調和配合,實在令人擔心新規定會否是眼高手低。

 另一方面,房署規定對違例的租戶和非租戶,分別施以扣分和著令離開的懲罰方法,按照《房屋條例》對房署的授權,本來是合情合理。然而,外界卻質疑房署扣分、或者是趕人離開而不罰款的做法,是有量刑過輕之嫌。社會各界有此誤解,皆因推行控煙條例的部門各自為政,欠缺溝通,更重要的是,針對控煙法例的定額罰款制度仍在研究階段,令到很多政府部門,如房屋署,在執法時增添了不少障礙。

 至於,房署賦予前線人員可使用合理武力,著違例的非屋h居民離開,更令人憂慮會陷入另一個漏洞。「合理武力」沒有明確的定義,執行扣分制的房署人員又未有受過有關訓練,再者,房署職員並非是衛生署授權負責執行控煙法例的公職人員。這樣,房署職員一方面未能要求吸煙人士出示身份證以核對h民身份,另一方面,當衝突發生時,更有可能為了使用了「不合理的武理」而負上法律責任。

 在討論吸煙修訂條例時,委員已對有關「合理武力」的問題提出質疑。法例規定食肆管理人可以合理武力制止吸煙者在禁煙區範圍內吸煙,但是,若管理人行使有關規定,除了可能會賠上自己的工作,其生命安全更可能會受到威脅。同樣道理,房署難道沒有想過前線執法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工作保障的考慮嗎?

 最後,我們必須同樣關注屋h內煙民和非煙民的感受。為免非吸煙的租戶吸入二手煙,房署將屋h內所有公共地方列為禁煙區表面上並無不妥。但是,如果房署只預留一張約坐三人的長椅及幾米的周邊範圍作為各屋h的禁煙區,可曾想像過煙民排隊等食煙的奇景;甚至乎令這些休憩地方變成屋h的「煙竇」呢?

 更令人擔心的是,現時不少居屋屋苑與公屋相連,而在扣分制只適用於屋h租戶和吸煙煙範圍不足的情況下,部分煙民可能會轉到鄰近的居屋屋苑吸煙,令到居屋屋苑範圍變成煙民的天堂。屆時,房署又何以處理這些「走法律罅」的租戶呢?屋苑內滿佈煙民的蹤跡,房署又怎樣向居屋居民交代呢?

 總之,將屋h範圍列為全面禁煙區,將影響日後數十萬屋h居民的生活,盼望房署能在充分諮詢和尊重居民的意願下,妥善地對扣分制作出任何重大改動。(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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