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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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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欠租額 大升3.8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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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署批評房署追收公屋租金不力,去年被拖欠租金共5520萬元。圖為筲箕灣一公屋。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房屋署的「慷慨」,被審計署狠批追租不力,令公屋單位欠租率愈加惡化,去年度的欠租款項達5520萬元,較1997至98年度大增3.8倍。其中14間公屋/中轉屋,拖欠租金幅度超逾該屋h的10%,共欠租4,760萬元,最嚴重是元朗朗邊中轉屋,欠租率達65.6%。審計署建議,應研究減少欠租,並與社署合作,確保綜援租金直接過戶計劃不再延誤。

 房署亦被批評對住戶資料疏於管理,有居民已離世5年,仍被視為住戶。而且對虛報租戶資料的戶主檢控不力,平均每年有676宗租戶虛報資料個案中,只有121個戶主被檢控,終止租約的更只有9宗。建議房署加強追租及檢控行動。房署表示,會根據現行政策加緊追租。

 公屋單位欠租率由1997至98年度1.5%上升至去年的5.7%。其中以元朗的朗邊中轉屋欠租最嚴重,欠租金額佔06年9月應收租金的65.6%。換言之,房署在朗邊中轉屋只能收到34.4%租金。

促房署打擊欠租戶

 以屋h計算,最嚴重的是太平h,拖欠款額佔應收租金的15.4%。審計署認為房署有需要找出居民欠租原因,並採取行動打擊。

 針對欠租問題,房署亦曾進行分析27,190個欠租住戶,發現32.7%是綜援戶。房署認為是公屋居民責任薄弱,理財能力差,令綜援欠租率偏高,截止05年9月底,只有600個綜援戶的租金直接由社署支付房署。

直接過戶計劃不應再拖

 審計署認為,直接過戶計劃不可再延誤,署方亦要提供更方便的交租方法,例如在便利店交租,並減少屋h繳費數目,節省開支。房署亦相信今年年中起,社署直接把綜援金額中的租金,直接過戶房署可改善情況。

 另外,截至06年9月底,有602個公屋單位未能於遷出限期屆滿後的4個月內收回,其中拖得最長的一個單位,甚至要5年才能收回。審計署建議房署有需要加快處理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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