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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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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雅士府第暫列古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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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扶林道128號的歐陸式樓房被列為暫定古蹟,暫時逃過被拆命運。本報記者鄺福強 攝

 【本報訊】薄扶林道一幢具意大利文藝復興風格的歐洲式樓房,上月被擁有人申請拆卸。鑑於該建築物的歷史價值及其罕有的歐陸建築風格,港府昨日宣布將其列為暫時古蹟,一年內不得拆卸,民政事務局會與擁有人商討保存方案,令這幢有逾60年歷史的歐陸建築,暫免一死。

1931年建造 具歐陸風格

 位於薄扶林道128號的建築物約於1931年落成,由20世紀中葉社會知名人士、大律士譚雅士所建。該建築物為南區少數僅存的歐洲式樓房,具有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風格,同時糅合裝飾派的藝術特色,設計、裝飾及工藝精細,四周草木茂盛,為本港非常罕見的歐陸建築。

 民政事務局昨日宣布把該建築物連同其花園及通往薄扶林道的通道,列為暫定古蹟,有效期為12個月。不過,該建築物的擁有人於今年3月向屋宇署申請拆卸,政府發言人指出,任何人不得在有效期內拆卸該建築物,以讓古物事務監督詳細考慮是否將其列為古蹟,並就此與擁有人擬定一個雙方均接受的保存方案。

1年有效期內不得清拆

 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規定,如經宣布的暫定古蹟位於私人土地範圍,該私人土地的擁有人或任何合法佔用人可向古物事務監督申請撤回該項宣布,並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呈請,反對該項宣布。條例的第8條亦訂明在何種情況下擁有人或合法佔用人可以獲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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