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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潤凱
據說三國時魏人荀粲因惑溺於女色而倍受時人譏諷。荀粲認為女人的才智不足掛齒,而要以色為主。他也有幸實踐了他的理念,娶得美人歸,娶的是驃騎將軍曹洪的女兒。婚後,夫妻倆親密繾綣,專房燕婉,竟日依戀。有一年寒冬,妻子突發高燒,荀粲「乃出中庭自取冷還,以身熨之」。如此體貼入微的照護,著實可見伉儷情深。
不幸的是,他的嬌妻還是病逝了。臨出殯時,傅嘏前往憑弔,見荀粲雖然不哭,但神情悲淒,便問道:「婦人才色並茂為難。子之聘也,遺才存色,非難遇也。何哀之甚?」荀粲回答說:「佳人難再得。顧逝者不能有傾城之異,然未可謂之易遇也。」他對妻子的鍾情由此可見一斑。也正因此,他常常對妻子的逝世痛悼不能自已,一年後便隨之下世了,時年才二十九歲。
以上的言行使得荀粲獲譏於世。然而,按照現代觀念理解,荀粲不僅不應當受譴責,而是應當受表彰才對。這樣的模範丈夫即使放在今天,也是難得一二的,遑論魏晉!那麼,荀粲為什麼會被時人譏諷呢?這還得從當時的社會環境說起。
漢代之後,禮制建設日趨完備,並日益落實於日常生活之中。《儀禮》、《禮記》作為經書的規訓作用被普遍地加以實施,上至天子,下至庶人,大到國朝,小到家族,都成為禮教系統的控制對象。伴隨而來的是,女子的地位變得越發卑微。東漢女學者班昭就在《女誡》中如此規範她的姊妹們:「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行違神祇,天則罰之;禮義有愆,夫則薄之。」在禮制世界中,夫妻被賦予天與地的含義。天為貴,地為卑,妻子自然不可拂逆丈夫的意願,而丈夫如果過於寵溺妻子的話,同樣也為禮制秩序所不容。可以說,在正統的禮制社會裡面,夫妻關係是有禮而無情。禮是必須要堅守的,至於情不情、親不親的反在其次,甚至必須加以抑制,這就是理想的禮制家庭觀念。
這股禮制勢力還以強勢的姿態介入清議。六朝時期基本以清議起用人才,一個有能力的人如果違背禮制,那麼他得到的評價肯定不高,受重用的可能性相應地也就微乎其微了。陳壽在服喪期間,一度因病而讓婢女進入自己的房間製作丸藥,這在當時是違背禮制的,所以他一直得不到好的鄉議,長期未能被舉為孝廉。可見,男女關係在禮制中始終處於敏感的地位,一旦處置不當,難免遭遇譏訕。明乎此,我們也就不難理解荀粲的情深之舉為什麼常常招徠說三道四了。原來,他觸犯了禮制清議的忌諱:在有禮無情的規範下,他偏要做有情無禮人!
幸運的是,荀粲並非獨行人。事實上,在魏晉時代,與禮制勢力相伴而行的,還有一股反禮制的潛流。他們企圖打破常規,不尚名節,崇尚流蕩,而且同氣相求,日益形成風氣。這種風氣正是魏晉風度的一個方面。荀粲可以視為其中的一個代表人物。此外,建安七子、竹林七賢之中,多的是這類風流人物。《世說新語》有載:
阮籍嫂嘗回家,籍見與別。或譏之,籍曰:「禮豈為我輩設也?」
陳留阮氏一門風流。阮籍的侄兒阮咸恰似乃叔,風流蘊藉,有情無禮。阮咸原先就愛上了姑姑家的一個鮮卑族婢女,不計名利與地位。在他為亡母服喪期間,姑姑一家要搬到遠方居住,起初答應為他留下那個婢女,可能後來考慮到外甥的名譽,臨出發時還是把婢女帶走了。阮咸一得知此事,不假思索,穿著孝服,即借了別人家的驢子,一路追趕,終於載得婢女歸。兩人騎一驢而回,阮咸的理由是:「人種不可失!」設想一下,婢女雖然懷孕了,阮咸若是守禮之輩、無情之徒,仍可一腳踢開不理,而且這樣做的結果,至少不會招徠清議憤然。阮咸卻執意捐棄世俗成見,一心追逐愛情。但是,為禮所拘之人,豈知情為何物?所以,「咸既追婢,於是世議紛然」,導致他許久與仕途絕緣。
禮法不止為男人而設,很大程度上是為女人張羅網。男人可以為此反撥禮制,顯露真性情,女人呢?她們也不會是沉默的一群。王渾、王戎父子就得為此傾聽女性的心聲:
王渾與婦鍾氏共坐,見武子從庭過,渾欣然謂婦曰:「生兒如此,足慰人意。」婦笑曰:「若使新婦得配參軍,生兒故可不啻如此!」(《世說新語.排調》)
王安豐婦,常卿安豐。安豐曰:「婦人卿婿,於禮為不敬,後勿復爾。」婦曰:「親卿愛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誰當卿卿?」遂恆聽之。(《世說新語.惑溺》)
還好,在禮制橫行的時代,我們仍能聆聽如此膽大潑辣、這般情深意切的佳音,讓我們相信:禮法雖欲摧之,而人情終未泯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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