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概念完全不同。廉租房的實質是「只租不買」,而經濟實用房的實質是「廉價房」。廉租房體系是社會各方利益平衡的需求,可滿足居住的基本需求,有助弱勢群體與城市低收入者解決基本居住問題,它的存在是商品房發展的補充,又不會影響商品房的發展;是公平與效率的最佳結合。經濟實用房是實行住房貨幣化後的住房雙軌制,它解決了一部分較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但同時也帶來了權力購房、炒賣房號、貪汙腐敗、社會不公等一系列問題,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平。經濟適用房對未購房的弱勢群體不公平,對購房的社會中堅力量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