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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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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海歸派也可住上廉租房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28]

綜合《中國青年報》07年03月22日及其他相關報導:深圳市政協委員陳恬表示,「廉租房不應該只是戶籍人口才可享受,只要符合條件,包括勞務工在內的非深圳戶籍人口,一樣應該住上廉租房」;同時,建議通過「以售為主」向「以租為主」轉化,逐步建立長效的住房保障制度體系,解決包括勞務工在內的廣大市民的住房問題。

他表示,應制定更為全面的廉租房享用標準,可採用「三個層級與三個標準」的綜合評估系統:第一層級,將廉租房分配給低收入家庭,保證弱勢群體的居住生存權;第二層級,將廉租房分配給大學生畢業新生及其它初次來深圳創業的人才;第三層級,將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分配給來深創業的人士。對於第一層級者,制定享用廉租房的收入標準;對於第二層級者,制定享用廉租房的時間標準;對於第三層級者,制定享用廉租房的貢獻(納稅)標準,通過收入、來深圳的時間以及對深圳的貢獻來分配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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