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常在報章看到「遺囑」二字。遺囑的英文是Will。Will有多個涵義,可以指一個人的意志力。例如:He is a man of very strong will,即是說他是意志堅強的人。Lady Thatcher is described as a woman of iron will。戴卓爾夫人被形容為有鋼鐵意志的女人。
Will也可以解作心意。例如:He do this out of good will,即是說他作這事完全出於善意。早前英國水兵被伊朗扣押,英國首相貝理雅得知士兵獲釋後說:"To the Iranian people I would simply say this, we bear you no ill will."(我想對伊朗人民說,我們對你們沒有惡意。)
Good will是好意。Ill will是惡意。Goodwill連成一個字的時候,解作商譽。在會計學,goodwill(商譽)是可以用金錢衡量的。
Will也可以解作意慾。The team has a very strong will to win this game。這球隊有強烈意慾爭勝。
Will也是人的願望、意願。It is the will of the people to form a republic。成立共和國是人民的意願。
遺囑是一個人的意願。一些人在生前立下遺囑,旨在說明身後事如何處理,財產如何分配。這是他的個人意願。為了確保他的意願為後人遵循,便以法律形式確立下來。法律上說的遺囑(will),也是立遺囑人的意願(will)。
遺囑通常涉及遺產。遺產的英文是estate。Estate原指一大片由私人或機構擁有的土地,通常作耕種畜牧用途。在現代,土地多作發展用途,故此estate一字引伸為劃作特定用途的一片土地。例如housing estate,在香港稱為屋h、屋苑。Industrial estate是工業h,即是劃出作工業用途的土地。Real estate是房地產,泛指地產行業。
古時以土地為主要財產,所以estate一字包含了財產的意義。前人身故後,他的土地由後人承繼,即是遺產了。現代人的財產種類和形式都複雜得多,故此遺產也不限於土地、房屋和金銀珠寶,還包括生意、版權、專利等等。然而,不論遺產的內容是甚麼,遺囑是死者的意願,後人應該尊重。 ■香港浸會大學語文中心講師 Lina 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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