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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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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供應商 爭生意鋌而走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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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港有逾萬間食肆,從業員達20萬人,行業每年生意額高達700億元。資料圖片

 【本報訊】業界普遍對廉署的行動表示歡迎,認為事件只是個別例子,但承認近年食物供應商因材料來貨價上升,毛利下降,生意愈趨競爭激烈,故才會賄賂食肆,博取一張「長期飯票」,期望有穩定生意。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建議飲食業引入現代化管理系統,亦要定期與員工溝通,提醒他們保持廉潔,不要觸犯法例。

業界廉署合製防貪守則

 黃家和表示,以一間酒樓為例,500萬元生意額中,佔4成即約200萬元是用來採購食材,對一些食物供應商來說極為吸引。他說以往會派利是作賄賂,近年則變成給員工回佣。

 他建議食肆老闆要選擇多幾家不同的食物供應商,可以「貨比三家」,更新食材價格外,亦可以避免員工有貪污機會。

 另外,本身是香港飲食業聯合總會會長的立法會議員張宇人表示,飲食業界亦很重視防止貪污的問題,他們早前曾和廉署合作,制訂行業守則,提醒業界如何防止貪污事件出現:「飲食業整體在買貨、收貨及用貨,都應該有一個工序分開,但是怎樣也好,很難杜絕一些人刻意去犯法,我們飲食行業,兩個月前已跟廉政公署做了行業守則,在這些防貪方面,我們正在工作,亦會告訴食肆哪裡可以加強這些工作,減低這些有可能發生的事。」

 經營食品批發公司的郭先生,主要供應肉類給大型食肆和酒店,他表示,食肆買手俗稱收茶錢的情況,一直存在,他亦有類似遭遇,曾經有其他食肆買手暗示要收取利益,否則會光顧別家食物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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