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 杜
「茶餐廳」有人呼籲應列香港文化遺產,但也有前輩大力詬病集東西南北食制無所不有之這類雜燴食店,認為太雜便太粗糙了,就難有可取之處,當然,一分錢一分貨,最高檔的應是名廚私房菜,大排檔形式粗製廉價,十元一套早餐你還指望有四頭溏心乾鮑?
個人以為「茶餐廳」文化光大之源,是自六十年代香港工業起飛時之工廠區食店而來。當時香港塑膠假髮人造花工業大盛之後,接著電子和製衣業稱雄世界,工廠區工人集中生產「密質質」人流擠迫,如新蒲崗、西環尾、觀塘、牛頭角等工廠集中地,每屆中午除了大廠有食堂或廠方有包伙食者外,萬千工人階級必湧出就近廉價食店或食檔「醫肚」解決午餐。記憶中當年之茶餐廳是集團式經營,有「金門」和「紅棉」兩大系,它們區區有分店,食物是總工場烹好分派各分店,有些加熱,有些索性不加熱就直接上檯供給食客。就如今日之連鎖快餐集團等近似,記得當年之新蒲崗區有「紅棉第十八」、「金門二十三」等多家,可知分佈各區其分店之多,這些店後來發展為今日港九以至深圳、廣州等形式之茶餐廳系統。
筆者又在七十年代在工廠區「紅棉十八」分店,遇過一位茶餐廳性格巨星,那一年本人剛在紐約住了三年後回港不久,因習慣了在美國喝只加糖不加奶的「齋啡」黑咖啡,那次在該茶餐廳坐下叫「齋啡一杯」,那位侍應大叔端上來的是加了奶的普通咖啡,因不慣喝就順手擺在桌上,另叫「大佬,唔該要一杯齋啡,沒下奶的那種」,然後那位「性格巨星」就黑起面孔指著那杯奶啡向筆者訓話式說「怎麼,這杯不是咖啡了嗎?不能喝嗎?」答他「對不起,我不能喝有奶味之啡,這杯錢我照給,勞煩你另取一杯齋啡來吧。」「超,真麻煩,有奶的咖啡不是一樣喝嗎?人人都這樣喝的啦,何必再多取一杯,有錢大晒咩!」嘩,當下也不敢再另叫一杯,害怕這位巨星會臨時加上些口涎鼻涕來教訓咱這個「麻煩友」,連忙叫「埋單」走人,這也是一次難忘的「茶餐廳遭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