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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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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態標準 自我審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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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欠巨債無力償還,病態賭漢從10樓躍下自殺,右小腿疑撞及欄杆斷為兩截,當場慘死。仵工正合力將他的遺體舁送殮房。

 究竟甚麼是「病態賭博」?據《張氏心理學詞典》,病態賭博(pathological gambling)是「沉溺於賭博、不能自拔、參與賭博已成為強迫症行為,以至演變到影響職業甚至傷害到家庭的地步。」

 美國心理學會出版的《心理異常診斷手冊(第四版)》(Diagnostic & Statistical Menscal IV)中就列出了10項用來診斷病態嗜賭的準則,如果以下有5項或以上情況發生,便已染上病態賭博。

 1. 腦海常充滿賭博之事,沉溺於以往賭博經驗,計劃下次「搏殺」。

 2. 需要加大注碼才能達到賭博刺激。

 3. 多次嘗試戒賭都不成功。

 4. 減少或停止賭博會感到不安或煩躁。

 5. 以賭博來逃避一些問題或藉以暫時紓緩不快情緒。

 6. 每當賭輸後會再賭,望「追」回輸掉金額。

 7. 欺騙家人、輔導人員或他人來隱瞞賭癮。

 8. 為找賭本而作非法行為,如欺騙、偽造、偷竊等。

 9. 因自己的賭博行為而傷害或喪失了一些重要朋友、親人、一份工作、一個事業或教育的機會。

 10. 因賭博以至債台高築而靠別人作出金錢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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