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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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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18省市攜手遏冒牌台灣水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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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大陸18個省市(自治區)的工商部門,18日在福州共同簽署台灣水果市場規範經營省際協作備忘錄。本報記者李東波 攝

 【本報海峽西岸新聞中心記者李東波、林蓉福州18日電】在今日於福州開幕的第九屆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上,來自大陸18個省、市(自治區)的工商部門共同簽署了「台灣水果規範經營省際協作備忘錄」。分析人士認為,此舉意味著一個以「制止假冒台灣水果違法行為,規範台灣水果市場經營秩序」為宗旨的跨省聯盟已經形成。

 這18個省市(自治區)均為台灣水果在大陸的主要銷售地,包括北京、天津、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上海、江蘇、浙江、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以及貴州等地。

開放營銷網絡佈建

 各省市工商部門人表示,今後對涉及台灣水果的跨省區案件,要及時互通情報,協助調查取證,依法維護台灣果農和經銷企業的合法權益。此外,他們還歡迎福建的台灣水果經銷企業在其行政區域內佈建營銷網絡,拓展市場。

 對於未來可能有更多的大陸省份加入,領銜提出協作倡議的福建省工商局局長詹毅表示,台灣水果在內地日益受到歡迎,相應的市場規範都需及時跟進。他還表示,此次市場規範不會影響在大陸地區發展的台灣果農的利益。

進口累計逾2000噸

 目前,福建省已成為台灣水果登陸的重要通道,台灣水果正源源不絕地經福建沿海銷往大陸各省市的廣大市場。據悉,自05年5月首批台灣水果登陸福建以來,福建省共進口台灣水果2007.8噸,貨值達245.2萬美元。今年一季度,從廈門口岸進口的台灣水果達600多噸,貨值69萬美元,同比增長3.8倍。

 此前,福建省工商系統曾出台意見,要求當地經營者明確「『台灣產地』水果」和「台灣『品種』水果」的標識,還建立台灣水果信息查詢和投訴福州網絡平台、引導台灣水果經銷商佈建專賣營銷網絡、加強台灣水果市場的監管執法。

 此外,還指導台商在大陸通過註冊普通商標、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等方式,獲得《商標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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