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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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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筱萸判死刑 震懾官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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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鄭筱萸一審被判死刑。 電視截圖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越山29日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案周二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刑,成為繼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成克傑之後又一被判死刑的高官。此一判決是對前一時期外傳中國將對高官犯罪「不再判死」的反駁,也凸顯中央鐵腕反腐的決心和力度,官場震懾力極大。北京官方人士表示,近一時期被查處立案的涉貪高官,相信近在7月1日中共建黨86周年前,遠至十七大召開前,將會陸續結案。

 自從2000年9月,成克傑、以及2004年2月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先後被執行死刑後,中共高官嚴重貪腐犯罪基本已無死刑立即執行案例。外界曾傳出「中國對副部級以上犯案官員不再判死」之說。如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受賄702萬,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有傑受賄計人民幣634萬餘元,另有折合人民幣890萬餘元不能說明來源,被判死緩;海軍原副司令員王守業貪污、挪用1.6億,也被處死緩等。

鄭筱萸案情節特別惡劣

 鄭筱萸貪賄649萬,相對而言數額並不是最大,但之所以被判極刑,消息人士指出,主要原因應當是藥品事關民眾生命安全,而鄭執掌中國藥檢局期間,中國藥品審批及醫療衛生秩序嚴重混亂,假藥橫行,「齊二藥」和「欣弗」等假藥致民眾死亡事件頻出,情節極其惡劣。

專家:鄭案具警示作用

 有關專家指出,自十六大以來,中央一貫倡導民本思想,各級官員對於民眾健康、生命安全等均「馬虎不得」。特別是近一段時期以來,中央對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將繼續從嚴監管,在法律面前,任何幹部並無任何「特權」可言。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行政法專家何兵教授則認為,鄭筱萸一審判死,判決結果並不令人意外,這是中央政府彰顯反腐決心的一個信號,具有震懾警示作用。

 去年以來,多位貪腐高官紛紛落馬。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原市委書記陳良宇、北京原副市長劉志華、天津原檢察長李寶金、江蘇省人大原副主任王武龍、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原山東省委副書記杜世成等官員被查辦。有的正在深入調查中,有的已進入司法程序。北京有關官員表示,相信這些落馬高官在十七大之前會陸續結案,不排除有的案件在7月1日建黨86周年前就會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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