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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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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棚閒話:想起了細侯殺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02]

王向東

 「六一」前後,媒體上關於兒童的消息陡然擁擠起來,其中最令人揪心的一類是父母鑒於種種原因失手殺死孩子的新聞。便想起案頭正在讀的《聊齋》,裡面也有一個母親殺子的故事,題目《細侯》,作者蒲松齡把它寫成了一個愛情經典。

 昌化滿生與妓女細侯兩情相悅、互訂白首之盟。滿生為贖細侯,遠赴湖南籌措銀襾,不幸遭遇牢獄之災。富商某垂涎細侯美貌,大把使錢遙控湖南方面長期羈押滿生,同時迎娶細侯為妻。當歷經磨難的滿生返回餘杭,千方百計突破富商的防範與戀人互通消息時,細侯憤而「殺抱中兒,攜所有以歸滿」。

 這份愛情堅貞誠摯,而追愛的歷程也確乎悲壯感人。歡場女子細侯沒有絲毫拜金惡習,相反,她不愛錢財愛文才,甚至走向另一極端,偏執地認為處於社會底層的私塾先生滿生「雖窮,其骨清也」;富商某則因財「獲罪」,成為窮書生的精神陪襯人,天然地鄙陋、粗俗,滿腹詭計一肚子壞水,被細侯呼為「齷齪商」。而通向「終成眷屬」的漫漫長途上荊棘遍佈,有情人追愛的腳步從不停息。滿生出場就朝著迎娶細侯的目標一路狂奔,無怨無悔;細侯在受蒙蔽的情況下一度易嫁,真相大白即義無反顧地投向滿生的懷抱。可是,作為一個母親,細侯何至於親手殺子呢?

 既然細侯是一個多情重義的奇女子,那麼臨行之時,她必然萬千思緒都纏繞在懷中幼兒身上:他是她和戀人共同仇人的子嗣;他是她精神失貞的證據;他應該還是障礙,拖泥帶水地牽絆一個女人追求真愛的腳步……而對一個母親來說,所有這些理由又必將全部歸零、統統失效,因為母愛如天,母親對孩子的愛是天性,不需要任何理由,拒絕一切論證。因此,「殺子」應該是一個無限延宕的動作,永遠無法完成。

 但蒲松齡只擁了冰冷的四個字:「殺抱中兒」,就草草結束了一個如花的生命。敘述如此慘烈血腥的行為,樸素人道主義者蒲松齡何以儉省至此呢?他幾乎是故意地簡化和閹割作為母親的細侯。非但如此,在小說中,殺子的惡行還得到多方寬恕:縣官問明情由「竟置不究」;異史氏的評判是:「破鏡重圓,義實可嘉。然必殺子而行,未免太忍矣。」看起來似乎十分辯證,但仔細體味,我們可以發現,其對殺子惡行的追問軟弱乏力、有始無終,半途而廢了。

 對於母親殺子的惡行,人道主義者蒲松齡如此輕描淡寫、草率擱置,原因有二。其一,作者與滿生二位一體。作為失志書生滿生的現實投影,作者的身份和道德同情堅定地指向滿生,兩者相互融合,構成一種精神兄弟的關係。滿生哪怕沒有任何優良表現,也應該獲得細侯的青睞;何況他還如此多情善良、堅強勇毅呢?所以細侯嫁予書生,既意味著天道昭然、好人好報;又標誌著細侯虎口脫險、得到拯救。為了實現這個天作之合,細侯必須掃除一切障礙,包括自己的孩子; 其二,孩子無足輕重。很少有人明確意識到這一點。在傳統文化視野裡,孩子總歸是不重要的。他們可以是父母的私產,可以是家族的子嗣,也可以是社會億萬總人口之一分子,卻惟獨不是他們自己,不是具有充分主體性的獨特個體。所以父母對孩子擁有生殺予奪之大權,所以父母的無心之失統統應該得到寬宥,而追求愛情、望子成龍、非親生子等等都可以成為殺子的雄辯理由——我如何處置自己的私人財產,干卿底事?!

 該惡補一下如今我們怎麼為人父母的功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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