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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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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期待商人新形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2]

吳羊璧

 商人這個「商」,實在具有多方面的性質,所以呈現多方面的形象。他的最好一面,是早在先秦古書《洪範八政》裡面指出的,起「貨通」的作用。「食足貨通,然後國實民富,而教化成」。可惜這正面的作用,在中國古早一直沒有發揚,沒有甚麼專家來指出及推廣「商」在這方面的作用。人們看到的只是:同一件貨物,經過商人之手之後,(或者囤積壟斷之後,或者從一地運到另一地之後),就變成高價賣出。商人只是不勞而獲。

 因此歷來,商人的形象總不好。

 再說,幾千年來,在君主政體下,「商」這個行為,是容易被政府、皇帝壟斷,那就是官商合一的壟斷,不能代表正常的商業。

 東晉的時候,局面很亂,又出現地方的割據。分割開來,各地的生產都是或有餘,或不足,所以貿易互市的重要性就更顯了出來,互市多了。《晉書》上有好些有關互市的記載,有一條是《周浚傳》,說周浚在弋陽,那裡「南北為互市」,出現了貿易市場。但是許多將領就去搶掠(「襲奪以為功」)。有一個將領蔡敏,收到他哥哥的信,提意見說:「聞疆場之上,往往有襲奪互市,甚不可行,弟慎勿為小利而忘大備也。」蔡敏把信給周浚看,周浚說:「君子也!」顯然同意這個意見。認為互市是很值得重視的,不應干擾破壞。

 更有意思的,是《祖逖傳》的記事:「石勒與祖逖書,求通使交市,逖不報書,而聽互市,收利十倍。」

 交市,本也是互市的意思。但交市更指由官方來做的交易,在朝廷來說是朝貢與賞賜。《祖逖傳》這裡明顯是交市指官方壟斷,互市則民間貿易。祖逖讓民間自由互市,反而「收利十倍」。如何收利十倍,《晉書》沒有說,應該是說稅收上收益很多。

 更清楚的一條記載,見《晉書.符健載記》,說,符健「於豐陽縣立荊州,以引南金奇貨,弓、竿、漆、蠟、通關市,來遠商,於是國用充足。」

 符健讓商人來從事正常的民間貿易,他們不但活躍了市場,互通有無,滿足了大家的需要,而且對於政府的作用是「來遠商,於是國用充足」。「商」的作用,「商」的形象,在這裡被充分地肯定了。

 不過,在長長的歷史中,這樣的記載並不多。

 南北朝是紛亂的局面。一旦回到一統天下的君主社會,「商」的作用又只限於官方的需要,只作有限的「交市」了。

 清初的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談到財政,也為「商」的形象呼喊了一下,說工商不是末,是本。他說:「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夫工固聖人之所欲來,商又使其願出於途者,蓋皆本也。」這樣的呼聲很難得,但始終在中國未能形成一種發展市場經濟的理論。

 「商」有負面的作用(壟斷、操縱、欺詐、與權力勾結等等),但,它的根本作用是使整個經濟運轉起來,使生產發達,社會富裕。為甚麼不能強調這正面的作用呢?

 市場運作起來,在正面效果之外,會有負面現象出現,像商場上的欺騙、作假,損害消費者利益,這應該有法律來管;市場上會出現壟斷,也應有這方面的法規來限止;商人與政治權力勾結,這應該有法律監察、制裁;社會出現了貧富過分不均,可以用稅收等方法制約;……這一切,現代社會,都在做了。中國現在有了市場經濟,無數有商業才能的人正在大展宏圖,現在就等著看看,能不能出現出色的商人新形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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