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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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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擬新例 嫖妓犯法囚半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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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措施下,男士於街頭「獵豔」並不是好玩的事了。 法新社

 挪威政府現正準備在明年中前向國會提交新法案,把男性嫖妓列為一種刑事罪行,一旦罪名成立便會面對入獄6個月、罰款或入獄兼罰款的懲罰。根據這個新法案,嫖妓變成一種違法行為,正如扯皮條和販賣人口早已被視為犯法;至於出賣肉體的性工作者則不算違法。但支持娼妓的組織卻認為新措施可能導致娼妓陷入更危險的處境,更容易遭到性虐待或強姦。

 執政聯盟內3個政黨均支持嫖妓刑事化的動議,預計新法案將可順利獲得國會通過成為法律。司法部高層官員再三強調政府希望明確向男性發出購買性服務是違法的信息,那些付出金錢獲取性服務的男性,等同參與販賣人口進行性交易。

 當挪威正式實行新法例後,販賣人口進行性交易的非法集團將會較難在街上找到顧客,因為嫖客恐懼被警方拘捕和檢控。社會工作者指出娼妓可能從此在街頭銷聲匿跡,但新法例不能制止她們在室內賣淫或出國做妓女。

 挪威約有6成的賣淫活動是在室內進行,包括酒店和色情按摩院。近年,奧斯陸市中心的戶外賣淫活動越來越猖獗,以致越來越多人要求政府採取禁制行動。戶外賣淫的妓女有8成來自外國,例如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和尼日利亞。(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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