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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座古廟值得我們借鑑的,是一般中國傳統宗教活動,本質上以本土生產力為依歸,因此乞巧文化從其他地方流傳至本地,最終轉化成保祐漁民生產的神祇。可見宗教儀式,往往以生活為本,也是民間的創意與精神的出口。
僅存的這兩處地方,倒不是純粹過浪漫節日的「嘉年華廣場」,而是香港早年生活寫照。七聖古廟現被列為二級歷史建築,即定義為「具特別價值而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的建築物」,「仙姊」廟則未被評級,當某天發展波及這些地方,是否表示可以隨便清拆呢?
不說不知,七夕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其相關的文物遺址,除了是一座城市的文明財富,也是社區居民的凝聚點,如何有效運用這種文化財產,在發展與保育之間,尋找新的出路,讓現代居民活動與傳統祭祀文化重新掛鉤?也是有關人士應該多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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