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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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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想國:目 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08]

興 國

 司法的目的,是捍衛正義,維護道德的邊界。政治的目的是什麼呢?應該是選賢舉能,讓最有管治能力的人出來管理國家,為人民謀取最大的福祉。

 可是,台灣在馬英九特別費的案件上,卻出現了一個特殊的現象:司法是為政治服務,而政治就是讓對手馬英九不能當上台灣的總統。

 前些日子我看台灣TVBS的二一○○全民大開溝節目,主持人李濤和眾多評論員在爭論馬英九案件的上訴事件,李濤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這件司法案件不再談理,只談目的,就是想盡辦法在明年台灣總統大選前夕判出重刑,絕對不能讓馬英九當選。

 由此可見,台灣的司法,套用著名評論家南方朔的說法,是自甘墮落了。司法不再為法治服務,甘願為政治鬥爭的工具。而政治,也不再是選賢舉能,而是千方百計打擊對手,不讓對手當選。這是為了骯髒政治而設計的目的論,一切只為民進黨能夠繼續執政。可怕嗎?

 其實目的論早就在電視節目裡執行了。比如很受歡迎的《24》,我看了四五兩季的單元,一切都是為了一個目的——製造恐怖主義的恐怖。這個劇集非常緊張,緊張到觀眾一集接一集的追看。但是漏洞卻太多了,比如需要的時候,反恐組織可以追尋到任何電腦和電話的源頭,但是,為了製造緊張氣氛,有時卻又追查不到。如果劇情需要通知到對方,手機一定打得通。如果劇情製造緊張,便剛一打出便沒有電了。其實,現實世界中,人人都是目的論者,為求目的,早已不問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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