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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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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強迫消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09]

趙令金

 八公斤的白米,一包買五十元,兩包八十元,你會為了節省二十元買兩包嗎?兩排雞蛋比一排雞蛋平三元,你會買兩排嗎?零售的服裝店,買兩件打八折,買三件七折,買四件六折,你會怎樣選擇呢?某一產品的音響器材,用某大銀行的信用卡可享六折優待,你沒有那家銀行的信用卡,會不會購買?

 筆者個人的答案就是:八公斤的白米拿不起,而且就算拿得起,買得了這兩袋白米也犯不著為這二十元做苦力;雞蛋那三元,就算有那麼大的雪櫃,家中人丁單薄,也不容易吃得完那麼多雞蛋,自然肯定不會貪;至於衣服鞋襪這東西,無端買那麼多幹什麼?其中一件還沒穿舊,另一件就變月下貨,到時三折都買得到了;音響器材,就算十分喜愛,明明想買,想到沒有那家銀行的信用卡,現金購買要貴上三個巴仙,就寧願選擇另一個牌子了。

 可是上述諸如此類的推銷風氣,已見日益嚴重,超市如是,百貨公司如是,其他大小商店也學樣,可真令人懷疑,是不是這樣的促銷手法,有助他們多做生意?作為消費者,就是否只能跟隨這些不合理的規矩消費?

 平日跟朋友談消費,對這樣的手法,就無不有所惡評。最大的理由,是感覺到單方面「賣」的自由,而失去「買」的自由,大大有違真正「買賣自由」的基本精神。生意人最重童叟無欺,上述一貨兩價的手法,不能做到對消費者全面公平,就跡近以大欺小。當然,最消極的做法,還是選擇罷買的自由。(在加拿大的超市,如果超市標榜某產品買兩件有特價,但顧客只想買一件的話,超市都必須按兩件的價格減半優惠顧客。)

 現在已有不少清醒的家庭主婦,漸漸開始打破多年來到超市購物的惰性習慣,儘管廣告說到天花龍鳳,一旦發覺所謂「打孖」購買的貨品,按單件計比其他大型低調商店的價錢貴得多時,自然就不再執著光顧多年信賴的老字號了,如果堅持暴利的超市作風不變,三五年後,還會有今日的風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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