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非本地孕婦流產 公院退2萬預約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21]
放大圖片

 ■胡定旭(右)表示,退款安排需在刊憲後才可生效,預計推行時間為今年底。

 【本報訊】醫院管理局決定向在分娩前流產或死胎、未有使用公立醫院產科服務的非符合本地資格孕婦,退回2萬元預約費用,其餘費用則作行政及產檢之用,並藉以打擊來港分娩的內地孕婦意慾。當局又會視在分娩前取得單程證的內地孕婦為香港居民,退回已繳費用,重新徵收與本地居民同等的收費,有關安排預計下月底實施,並可追溯至2月的預約個案。

 非本地孕婦收費措施實施至今,約有30宗個案因不同原因,包括流產或未有現身產房而沒有使用已預約的產科服務,但不獲退還預約費用。十多名準來港婦女關注組代表昨到醫管局請願,批評當局的預繳分娩收費措施不公平,增加他們的經濟壓力,要求取消有關政策。代表陳先生稱,其妻子在分娩前已取得單程證,醫管局竟未理會她的港人身份,堅拒退還款項,「這種做法是不可能,亦不可以這樣做。」

 醫管局大會昨通過向該些孕婦退還50%,即2萬元的費用,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解釋,該些孕婦在預約後已有使用某些服務,因此退款必須扣回設施及人手成本,例如產前檢產及預約床位等,難以全數或大部分退回。民建聯代表蘇錦樑則反駁,該些人士並非蓄意不使用服務,建議參考私家醫院退還70%款項,惟遭否決。

須先刊憲 料今年底推行

 醫管局又通過建議,若內地孕婦在繳付費用後及分娩之間,其身份由非符合資格人士轉為符合資格人士,例如成功取得單程證,當局會視她為本地居民,享有公共醫療服務補助。醫管局主席胡定旭指出,有關退款安排需在刊憲後才可生效,預計推行時間為今年底,今年2月1日後繳付又符合有關情況的可追溯退款。

 醫管局資料顯示,分娩新收費實施後首5個月,非符合資格產婦的生產個案為2,624宗,平均每月529宗,較去年同期每月平均862宗少,減幅約40%,當中537宗為非預約入院,約20%人未有繳交費用,拖欠金額達1100萬元。當局預計,今年整體分娩數字約為39,481宗,較去年增加約1成。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