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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善斌
我收藏了一張光緒十八年的「收照」,這名字不倫不類,有點兒像特約記者證,也可以說是張採訪介紹信。信上的「筆者」名叫楊杏林,這位「鹽山縣紳士」,「職稱」是個「舉人」。舉人是科舉制度的幸運者,把寫封建禮教的殉葬者當成了「主旋律」。採訪的對象是個「節婦」,女人的最大氣節就是「不嫁二夫」,丈夫劉錫齡早死多少年了,她還在「守孝」和「守寡」。
封建王朝經常舉辦「全國寡婦大獎賽」,「組委會主任」就是皇帝本人,優勝者的「獎品」是「樹碑」,寫這種文章是為了「參賽」,「介紹信」上還有「不收分文」的字樣,說明「大獎賽」曾經有過受賄現象,這可能是「有償新聞」的源頭。
封建社會的女人沒有名兒,用今天的觀點看就是沒有「品牌」,屬於「三無產品」。「介紹信」上稱她為「韓氏」,天底下的韓氏千千萬,她的全稱是「劉錫齡妻」。女人做「好事」而丈夫揚名,可見樹這個「典型」不是為了典型本身,目的是宣傳封建禮教。
封建社會為什麼如此摧殘婦女?包腳是從肉體上摧殘,三從四德是從精神上摧殘。男人本來是女人生的,沒有女人就沒有家庭,沒有女人就沒有愛情,這些與男人相依為命的女人,為什麼被封建禮教打到最底層?
封建禮教的頭子就是皇帝,他提倡「男女授受不親」,自己卻荒淫無度,「親」了一個又一個;他主張「萬惡淫為首」,而自己卻終生選美不斷,所謂「寵幸」不就是「淫」嗎?皇帝為什麼能如此無法無天?等級制度做了他的保護傘。先不說皇宮裡「三宮六院」美女如雲,就說官宅裡的「老婆編制」,比起皇帝來是稍遜風騷,但也是妻妾成群;上行下效又影響了一大批富人,他們也可以一夫多妻。由於「婦女資源」的分配嚴重不公,窮人們打光棍就順理成章了。
那時的婦女統治階級可以按「等級」分配,而婦女自己只能被別人選擇卻不能選擇別人。舊社會對待婦女的態度,有點像我們過去對待「地富反壞右」,「只許她們規規矩矩,不許她們亂說亂動」,壞了規矩就被扣上「蕩婦」和「潑婦」的「帽子」,代表「父權、夫權、神權」的家法,比我們曾經使用的「無產階級專政」還厲害。
新中國成立以後,大張旗鼓的搞婦女解放運動,把婦女稱為「半邊天」。但是共和國畢竟是從半封建半殖民地走過來的,就像小孩子生下來就不是「全新」的一樣,因為他(她)身上流著母親的「舊血」。階級鬥爭源於封建社會的「遺傳因子」,只有利用階級的「差別」,才能鞏固「無產階級專政」。
封建禮教為了統治婦女,宣揚「女子無才便是德」,四人幫不是也說「知識越多越反動」嗎?看來這句話就是從封建禮教裡開發出來的。 (本欄目策劃、約稿:本報北京新聞中心李煜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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