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靜晶
星期天,勞動的人們也稍稍停頓下來,趁機享受難得的清閒;一星期上六天課的學生,卻忙於應付父母為之安排的課外活動。那是怎麼樣的活動?鋼琴、提琴、繪畫、珠算、舞蹈、游泳等才藝與康體,不一而盡。
千里馬還需有出色的伯樂。憑著人皆認為自家的孩子都有數不盡的潛質,家長們要擔起伯樂的角色,似乎是責無旁貸。玉不琢、不成器,若不趁早把握那「適學」的時機,只怕這初生之犢,將來是野性難馴。
野性難馴、桀驁不馴,再加上「初歸新抱、落地孩兒」的觀念,管教與馴服後輩,向來是中華文化裡每一代人天經地義的責任。
只是,當中的「馴」,卻絕不是開發其天賦潛質,而是改變、改造、改寫其自然本性,將一套特定的模式套於孩子身上,使之成為按照指揮的塑造品,猶如馬戲團和動物園中的野獸,雖在鞭子下做出搏盡掌聲的指定動作,所表現的卻絕非牠們天性的一面;同理,在各種展覽與比賽中贏得無數獎項的寵物,亦如是。
馴獸師,皆自詡將動物伺候得像人一樣,把之視如子女骨肉;倒不如說,作為「伯樂」的家長,把自己調教得好比馴獸師一樣!先不說「馴人」是否妥當的想法,但用同一套手法「馴服」不同的人,所得出來的卻肯定不是人,而是被人馴化的動物。
《莊子》有<馬蹄>一篇,盡數伯樂的罪過。伯樂以燒熱的鐵來烙馬,剪去其身上的毛,再又削其蹄。「整形」一番後,又故意讓牠捱渴抵餓,以挫其銳氣;接下來又用鞭子控制其步速……久而久之,當大功告成之日,馬兒已有如喪失了一半生命,走肉行屍!
馬兒在大自然生活,本也是能耐寒能奔跑,但通過了人的改造,其一舉一動,卻只得「馬形」,而失了「馬性」。
千里馬遇上了伯樂,是幸抑或不幸?牠被伯樂馴服而得到成就,但已變作了一件沒有自我的工具。伯樂的鞭子,鞭掉馬的天性,同樣也撾撻了孩子的童真!
對於培育孩子,西方與東方向來持相反的理念。諸如讀書,東方人乃是唸口黃、硬啃死背的流派,西方人則是注重理解,然後鼓勵思考、創作。
學校教育尚且如此,在課餘時,華人父母總又不能忍受孩子閒著,源源不絕地安排各式各樣的「訓練」,結果是東方的孩子,就好比月餅一樣,管它是五仁、火腿、蓮蓉、豆蓉、奶皇,其形貌要不是圓就是方,甚至是冰皮,仍萬變不離其宗,也只有如是,才予人內心一種踏實的安全感。
孟子有言︰「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中國文化受儒家影響極深,華人父母要馴服子女,講的就是規矩,要把他們塑成理想形狀。
學繪畫,及不上隨意的塗鴉;演繹別人的樂章,不如彈奏自己的心曲;強制的游泳鍛煉,又怎及無牽無掛的嬉水?發揮潛能,是家長們經常掛在唇邊的一句口號;然而扭曲其自然發展的綑綁式訓練,最終所得的,豈不是像粽樣的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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