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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陵地宮想像圖。(新華網)
■張敬偉
就在「黃金周」前,秦始皇陵再度爆發出驚人消息:2003年考古發現的一座兩條墓道的「中」字形大墓極有可能是秦朝第三代皇帝子嬰的陵墓。按此推斷,子嬰就和秦始皇相伴而眠了2000年。無疑,這將給撲朔迷離的秦始皇陵再增了一層神秘感,和前段時期考古學家假設的秦皇陵下「金字塔」一樣,刺激著現代人的神經和遐想。
由於「子嬰墓」一說為被譽為「秦兵馬俑之父」的著名考古學家袁仲一所提出,很多人可能會認為確鑿無疑。
袁仲一的假設建立在四個前提上:一是該墓在秦陵西北邊緣,距離秦陵500米左右,因而具有陪葬性質;二是該墓和周圍5座「甲」字形墓葬相比,規模相比宏大和尊崇,因而應該是「王」級墓葬;三是按照秦朝禮制,后妃地位高於公子公主,一般不可能葬於偏僻的西北之隅。而子嬰雖然貴為秦王,但由於是亡國之君,生前並無建陵準備,且他死時秦陵已經建築完備,只能在富餘的西北區域草草安葬,無非是在墓葬規模上比其他公子公主尊崇一些罷了;四是自秦遷都咸陽後,秦國國君的陵墓多已探明分佈於咸陽、芷陽及驪山北麓。惠文王、悼武王葬於咸陽,昭襄王和悼太子、莊襄王葬於芷陽,孝文王葬於西安東郊,秦始皇葬驪山,秦二世胡亥葬西安南郊,唯有秦朝末代皇帝子嬰的葬地不詳。因而這座疑似王陵的「中」字墓就成為子嬰墓的合理推斷。
雖然袁仲一先生1974年開始秦陵考古工作,其權威性不容置疑。但他的「子嬰墓」之說依然存在著諸多疑點。譬如在對子嬰身份的界定上,歷史學界向來並不定論。在據秦始皇時代不遠的《史記》中就有三種相互矛盾的說法,一是「始皇弟」說,《李斯列傳》:「高自知天弗與,群臣弗許,乃名始皇弟,授之璽。子嬰即位,患之,乃稱疾不聽事,與宦者韓談及其子謀殺高。」二是「二世之兄子」說,《秦始皇本紀》:「立二世之兄子子嬰。子嬰立,刺殺高,夷三族。」三是二世兄說。陝西政府官方網站的「三秦歷史」介紹材料更認為:「這三說當中,『二世兄子』一說較為流行。從東漢班固一直到近現代,多採用這一說法。就連近幾年修訂出版的《辭海》和《辭源》這兩部著名的大辭斗,也都一致認為子嬰是二世兄子,並指出是扶蘇之子。」信史是考古的邏輯前提,以存疑的歷史假說為基礎得出的考古判斷是站不住腳的。袁仲一先生作為嚴肅的考古學家,將子嬰身份界定為最不確實的「二世兄」有些不合常理,得出「子嬰墓」的考古結論也就無法讓人採信。
更重要的是,子嬰非正常死亡的歷史事實也決定了他不可能擁有大規模的陵墓。子嬰並非秦朝第三代皇帝而是僅僅做了46天的亡國之君。歷史事實是,子嬰向圍攻咸陽的劉邦投降,劉邦入咸陽後尚能「約法三章」,不誅子嬰和秦宮室。若此時子嬰薨亡,尚能以「王禮」葬之於始皇之側。遺憾的是,彼時劉邦羸弱,不得不將咸陽和子嬰一併獻於西楚霸王項羽。項羽一向殘暴,曾經「楚軍夜擊坑秦卒二十萬於新安城南。」(見《史記.項羽本記》)《括地誌》也說:「漢新安縣城,即坑秦卒處。」而項羽進駐咸陽後,實行的是「三光政策」——殺光秦宗室子弟,搶光秦宮財寶,然後付之一炬燒光秦宮和秦陵。《史記.高祖本紀》中劉邦列舉項羽的罪狀就有:「燒秦宮室,掘始皇塚,私收其財物。」《史記.項羽本紀》中也說項羽「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值得一提的是,太史公能給項羽「本紀」的地位,不存在貶抑霸王的主觀性,因此述及當時境況,應和事實基本相符。在這樣的殘暴政策下,項羽殺死子嬰之後,哪有可能將其「王禮」安葬?
按照袁仲一先生的說法,人們不禁要問:「『子嬰墓』究竟何人為之所立?」該「中」字墓雖然沒有封土,但也是個宏大工程,沒有政府組織不可能完成。是西漢建立後所建?果如此,《史記》中不會遺漏。但《史記》中對子嬰墓葬情況並無言及。
最可能的就是項羽殺死子嬰後棄之不問,子嬰沒有什麼陵墓。
由於秦始皇陵的神秘性、宏大性,無論考古學家還是一般公眾,都對此有好奇心。但我認為,在秦陵沒有發掘之前,考古學家應該多些合理推斷,否則就會致謬誤流傳,陷入神秘主義中。
令人不解的是,這所「中」字墓早在2003年就已發現,為何這麼多年考古學家們緘默無言,而偏偏趕在「黃金周」前發出驚人之語?內中是否包含製造旅遊噱頭的現實功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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