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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輝
中秋已過,香港再掛風球的機會已經不大,然而,近日還是掛起了強烈季候風訊號,而且天色昏暗,「風勢有時疾勁(天文台語句)」,從電視新聞看到,南區各海灘的風浪極大,倒是弄潮兒卻雲集於此,不知是否大家對季候風的警覺性,不似對颱風那麼高呢!
新聞片開始時,救生員正在鳴笛示警,然後拉著救生索往海中走去,可是,旁邊卻有大批穿泳衣的男女,並無露出警戒之色,在下起初還以為只是演習之類,直到聽清楚記者的旁白,看到幾位救生員強行「護送」一名衝浪者回來,才知道這是來真格的。
最叫人看不過眼的,是那位一臉不悅的衝浪者,他竟然對記者說:「很好玩,很刺激!」天啊,這樣一來,捨生忘死的救生員豈不是變了主題公園的服務員嗎?在下也明白香港由於地理環境的關係,很難有機會出現可供衝浪者大顯身手的巨浪,遊客難得遇上這種天氣,給救生員拉回來是很掃興的,但是,如果有人出了事被死神召去,責任又應該由誰來負呢?
如果出事的是遊客,有關單位必然被責監管不力,風高浪急也不阻人下海;如果出事的不幸是救人者,試問只因為好玩而冒風險下水者,又情何以堪呢?更可笑的是有位一臉天真的年輕媽咪,記者問她帶孩子來海灘不怕危險嗎?她竟然微笑說不怕,我們只在淺水區玩,多看緊一點便成了。在下當時真有隔著電視機畫面對她大吼,叫她重溫南亞大海嘯新聞片的衝動:一個巨浪襲來,大人尚且自身難保,還有時間供你看緊孩子嗎?
無知有時只是可笑,但有時卻足以致命的啊!據在下所知,有些地方的緊急服務,例如警察、消防員、救護員等,如果應召之後經法官判明被濫用,是可以向市民收取出差費的,此法在對付「視死如歸」的衝浪人士之時,或許能收阻嚇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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