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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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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棚閒話:孝子反成敗家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0-13]

孔祥軍

 乾隆四十六年曾發生一樁波及全國的文字獄大案,此案的起因與諸多文字獄案頗不相同,甚至有些滑稽,頗值得拈出一說。此年三月乾隆移駕保定,突然接到一封為父請謚的摺子,此摺是大理寺卿尹嘉銓所上,摺中標舉康熙聖訓「孝為百行之首」,意欲乾隆為其父尹會一賜謚,以全其孝子之心。尹氏此舉似乎發乎孝子衷懇,然而在皇帝看來則大有藉機沽名釣譽的味道,更為過分的是尹嘉銓只派其子來呈摺子,自己卻在老家博野縣靜養。如此傲慢自然惹惱乾隆,故朱批道:「與謚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治罪,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欽此!」(《尹嘉銓為父請謚摺》收入《清代文字獄檔》)

 乾隆絕未料到尹嘉銓的「不安分」會接踵而至,原來尹氏一共上了兩本摺子,後一本則變本加厲地提出要求:將湯斌、范文程、李光地、顧八代、張伯行及其父等六人從祀孔廟。這一摺徹底的激怒了皇帝,朱批文曰:「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欽此!」並在同日發出了長篇上諭—《尹嘉銓著革去頂戴拿交治罪諭》(收入《清代文字獄檔》)完整公佈了龍顏大怒的緣由。文中歷數湯斌等人生平,指出他們皆夠不上從祀文廟的資格。尹會一只是小小的普通巡撫,而且未有突出建樹,連尹氏所舉諸人都不如。若是天下人皆以為父求謚、為父求祀為孝,朝野豈不要亂套。而問題的關鍵更在於,尹氏此舉有悖於當時君臣交往常理,大有教訓乾隆該如何辦事的味道,無怪乎乾隆要說:「如此喪心病狂、毫無忌憚,其視朕為何如主耶……此而不嚴行治罪,何以彰國憲而懲將來?尹嘉銓著革去頂戴拿交刑部治罪。」皇帝似乎怒猶未盡,隨即又急發一道諭旨,下令查抄尹氏在京房產和博野縣原籍資財。

 尹嘉銓的悲慘歷程就此開始了,從當時的情勢來說,一旦進入抄家的程序即是被納入到了定罪的軌道,因為如尹氏這樣的文臣總是喜歡指點文字、舞文弄墨的,既然有了詩文之類的作品往往捨不得拋棄,就以家藏鈔本形式保存下來,甚或是請人刻刷廣為散佈,以逞其聲名。表面上貽譽昆澤,實際上往往是禍害後人,詩詞文義的闡釋空間極大,稍有不慎即掛刑網。乾隆文字獄案中最多的觸發情形便在於此,而主犯通常斬立決、妻兒淪為官奴,而罪至凌遲大刑者亦間或有之。果然,在尹氏家中抄出了大量文籍,其中尹氏父子所著就有五十二種之多,因為尹氏世代為官,且身在文字獄最為熱鬧的乾隆時代,自然在詩詞中不敢冒險,所以由大學士英廉、翰林王仲愚、汪如藻組成的文字審查小組並未能有十分重大的發現,然而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還是找出了一些疑似「違礙」之處。據保存下來的《尹嘉銓供單》,他的主要罪證有將奏稿刊刻入家譜、家譜中用了「宗廟」等文字、其母行狀中用了「薨」字、所著《近思錄》中有「下情不通」等文字、將鰲拜等人編入《名臣言行錄》、著文標榜自己不娶五十歲老處女為妾、著文稱在夢中被指定為孟子後身、在皇帝面前討要花翎、自稱為古稀老人等等。這些顯然構不成當時所謂「悖逆大罪」,所以審判組長大學士三寶多次動用夾刑,希望其能夠供出些新鮮的大污點,但此時的尹嘉銓即使再昏聵,也會咬牙挺住,否則後果更加不堪設想。即便如此,三寶等大臣最後還是將其擬定為「大逆」之罪,凌遲處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孫、兄弟及伯叔兄弟之子,凡男十六以上皆斬立決,十五以下及妻女給功臣之家為奴,財產悉數充公。尹氏家族的滅頂之災降臨了,此時乾隆皇帝再次出場,以法外開恩的方式,將尹嘉銓的凌遲之罪降改為絞立決,其他家族成員一概赦免,財產充公。

 揣度尹嘉銓的心思,不過是為了借助皇帝的聲名光耀家族罷了,但他對於皇帝的脾氣太不了解,因此走錯了路,一手製造了尹嘉銓文字獄案,使得尹氏家族從此一敗塗地,變成了名副其實的敗家子。然而此事並未就此結束,既然查處尹嘉銓著書中有違礙文字,則自然變為禁書,是禁書就必須連書帶板徹底銷毀,於是一場全國性質的銷毀行動轟轟烈烈地展開了。現存文字獄檔案中保存了幾乎當時所有省份發來有關銷毀尹書的摺子,不斷報告銷毀情況並開列了長長的銷毀目錄,甚至連尹嘉銓在地方祠堂石碑上和勝地摩崖上留下的刻字也被悉數剷去,封疆大吏樂此不疲的究尋尹氏遺書遺文,不單單是因為要迎合皇帝的心思,更加重要的是害怕落下辦理不力的罪名,一旦被革職抄家,便又是一宗文字大獄,這是誰都吃不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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